六安市农科院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市农科院发布时间:2020-01-2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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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六安市农科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农科院联系(地址: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23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338737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六安市农业特色产业,结合六安农业科研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院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农业科研服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院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财务预决算、重点领域公开、规划计划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院依托六安农业农村局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19年我院调整了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由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任领导组成员的工作机制,并明确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明确2名同志专(兼)职负责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9年共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院未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院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我院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投诉举办办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统计报送、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政策解读、年度报告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力求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求各科室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务公开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经常抓、长期抓,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在规范上狠下功夫;坚持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紧密结合,整体推进,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院政务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招标公开采购仍是弱项。

2020年,我院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对照市电子政务办有关要求,逐一整改。

(二)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经办人业务培训,提高科室公开意识,加强各科室协调配合。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认真落实重要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制度,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积极争创政务公开示范点,逐步提高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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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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