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技师学院宣传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10-2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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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技师学院宣传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学院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校内广播、报纸、刊物、网络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校内各部门、各机构办校内刊物、报纸,必须报办公室审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凡有校内刊物、报纸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严格把关。

3、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宣传阵地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自办的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内容必须报办公室审查备案。

4、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横幅等宣传品。凡校内各部门张贴海报、广告,悬挂横幅、标语等,必须报办公室审查备案,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

5、校外各种营业性的海报、广告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内张贴。特殊情况需在校内张贴者,必须报办公室审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6、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演讲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责人的情况。经办公室审查,报请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关于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以下简称外宣工作),促进外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外宣工作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外宣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政中心工作展开,通过全面、准确、生动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学院知名度、增强学院师生员工凝聚力,为实现学院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2、外宣工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接待部门必须检查其记者证、工作证、介绍信等,经办公室报请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并安排专人陪同采访。

3、鼓励各部门在校外新闻媒体上进行有助于提升学院整体形象的宣传报道工作,校内各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和网上宣传材料必须经办公室报请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外宣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学院保密事项的,不得对外宣传报道。

 

三、关于校园网站信息发布的管理规定

为使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更好地展示学院风貌,为学院的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校园网站是学院对外宣传的重要阵地,学院网络中心采取可行的技术措施和行政手段,为学院网络宣传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2、学院校园网信息发布必须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反映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校园网信息发布的内容为:

(1)由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2)由各部门以学院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3)由各部门承办的上级单位主办的各类活动;

(4)由各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教学、教研活动;

(5)面向全院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公示等信息。

3、学院校园网的所有涉网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和学院安全、泄露国家和学院秘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犯罪活动和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淫秽色情等低俗信息;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或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以及进行其他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4、学院各处室、各机构为学院网络宣传工作的二级管理部门。校园网中有署名的信息发布单位和个人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上网信息和言论负责。各处室、机构应有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网络宣传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相应规章制度的建立;确定一名网络宣传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上网信息的收集整理、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等工作,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不健康的活动。

5、学院上网信息实行审核报批制度,未经审核、审批的学院信息不得擅自发布。所有网上发布的信息需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并附相关电子文档。

6、学院各单位在网上发布的信息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规范严谨,要具有新闻价值和宣传价值。

 

四、关于校园网站信息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校园网站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宽信息渠道,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网站在我院对外宣传、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服务,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员的选拔

1、本办法所称“信息员”,是指六安技师学院各处室、系(部)负责宣传管理、信息上报的人员。

2、学院办公室负责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和协调,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各处室、系(部)信息员队伍主要由各部门推选,经学院办公室审批后产生。

二、信息员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恪守社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

2、 热心于学院宣传、教育工作。熟悉本部门、本科室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及时发现、捕捉和正确反映各类重要信息,能够把本部门工作与网站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具有从事信息工作所必备的计算机设备及上网条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网站后台管理程序。

三、信息员岗位职责

1、围绕建设“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技师学院、构建和谐校园,结合本部门实际,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搞好信息服务工作。

2、要对本部门重大、具有正面宣传作用的事件和广大师生、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迅速地作出反映,经审核后将有关信息及时上传,发布到学院网站中,发布的信息应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3、要严格按要求发布信息。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对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以维护信息的可靠性和网站的权威性。各科室、系(部)通过网站对外发布的新闻、通知、公告信息,须事先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查通过,并报学院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后方可上传。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组织管理

1、信息员采用聘任制度。学院办公室根据网站建设及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工作要求,考察确定人选,经培训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如因工作需要离开信息员岗位,需办公室同意,给予解聘。

2、账号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部门分站后台账号的管理。要按照工作任务开设账号,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来分配编辑、审核、发布等栏目操作权限,不得多人使用同一账号。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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