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局部暴发疫情工作预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0-03-1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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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局部暴发疫情

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局部暴发疫情工作预案》、《六安市应对新冠肺炎局部暴发疫情工作预案》、国务院《关于做好重点场所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六指办〔2020〕93号文《关于复工复产返岗人员健康登记建立“一人一档”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和“局部暴发、分类指导”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新冠肺炎局部暴发疫情的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结合目前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及时发现暴发疫情苗头,规范开展暴发疫情处置,保障医院及患者安全。

二、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完善机制,快速反应;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一旦发生局部暴发疫情,及时有力有效处置,防止扩散。

三、暴发疫情的预防措施

(一)留验站

对外市车辆尤其是湖北车辆加强管控,询问其车辆来源及监测体温,对体温超过37.30C送到预检分诊处处理。来源不明、拒绝配合者不予进院。

(二)预检分诊工作

预检分诊工作仍按原流程工作不变,加强防控督导。

(三)发热门诊及转诊工作

发热门诊及转诊工作仍按原流程工作不变,加强防控督导。

(四)职工管理

根据六指办〔2020〕93号文《关于复工复产返岗人员健康登记建立“一人一档”的通知》文件精神,医院职工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外出,特殊情况尤其是到中、高风险地区须履行请假手续,注明外出地点,请院领导审批同意。

科室及时将外出人员信息按规定报送至院办公室。人员返回上岗前须到院防控办(院医务部)填写《六安市疫情防控健康“一人一档”表》经同意后方能上岗,医院新冠肺炎诊断专家组成员负责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上岗

(五)门诊就诊管理

门诊病人或复诊病人就诊仍执行原防控规定(附件一:“新冠”疫期普通门诊患者就诊须知)。积极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所有门诊患者不得到病房看诊,以防止和减少交叉感染机率。

门诊医生坐诊期间请务必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圆帽,做好防护。须详细、反复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并记录,积极配合分诊护士加强门诊患者预检分诊,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等。如门诊发现可疑病人应立即疏散人群转至发热门诊筛查。

(六)病区诊疗、管理工作

普通病区继续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尤其要严防输入,对新入院患者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并记录,有序、预约收治患者,按要求完善相关检查。做好患者及家属宣教,原则上不得探视,不得与其他病房患者及家属有接触或串病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WS/T311-2009《医院隔离技术规范》要求:每个病区在病区的最末端至少设置一间应急隔离病室。新冠疫情期间主要用于1.急诊入院未经过预检分诊及相关检查的患者;2.急诊入院未经过预检分诊及相关检查的非本市患者;3.新入院的发热患者等(附件二:新冠疫情期间普通病区管理制度)应急隔离病房的患者应立即完善新冠相关筛查,发现疑似患者,尽快按流程转至定点医院治疗。非疫情时期可用于感染性疾病患者或伴传染病患者隔离使用。

重点科室口腔、眼科、体检中心等有序恢复、预约性开展工作,根据院感要求做好人员疏导和防护工作。

(七)精神卫生中心及康复分院防控工作

根据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局部暴发疫情工作预案》,精神卫生中心作为重点管控场所,要高度重视防范疫情输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就诊患者逐渐增加,精神卫生中心要有序收治、分流精神病患者,进一步完善专科防控方案,加强防控及督导。

康复分院按相关方案执行,有序开展患者的康复工作,做好筛查防控工作。

(八)指导医院综合大楼工地防控

随着医院大楼开工建设,院项目办根据六指办〔2020〕93号文《关于复工复产返岗人员健康登记建立“一人一档”的通知》文件精神,督导施工方落实相关防控工作措施,院内感染和疾病控制部及院防控办配合指导。

(九)加强对食堂及外包服务公司监管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堂、保安、保洁等外包服务公司的监管,尤其食堂人流较多,需高度重视。院内感染和疾病控制部及院防控办配合指导。

四、可疑疫情的应急处置措施

原则上如发现可疑病例,应就地疏散人群,附近方便处就地隔离,立即报告医院院内感染和疾病控制部及医院防控办,按相关流程办理。(附件三:普通病区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流程)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处置队伍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组及下设各工作组为应急处置队伍。

(二)物资、车辆保障

物流管理部根据应急需要,适当储备防护物资及装备,实行动态测算,进行重点采购和储备,能够满足应急需求。120负压转运车辆保持应急状态,以备使用。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冠疫期普通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附件2:新冠疫情期间普通病区管理制度

附件3:普通病区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流程

 

 

2020年3月16

 

 

 

 

 附件1


新冠疫期普通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医院人流密集,属于高危场所,为尽量降低疾病传播风险,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和家属,必须戴口罩,不带口罩,禁止进入院区(医院物资紧缺,口罩自备,请谅解)  

一、实名就诊,办卡、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告知联系方式;

二、门诊就诊患者,请从医院正大门预检分诊处经过预检后进入;已经发热、咳嗽的患者,请先到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后,由专人分诊并引导至发热门诊或普通发热门诊;发热咳嗽人员一律禁止直接就诊或病区探望他人;

三、就诊过程中,请尽量保持安全距离(1米左右);

四、患者及家属在门诊分诊台报到后请耐心等待医师接诊,不要频繁在候诊区来回走动;

五、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

1.近期有湖北旅行、工作或居住史;

2.近期曾接触过发热、咳嗽或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湖北患者;

3.家里还有其他人发热、咳嗽或伴有呼吸道症状;

4.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热发病的现象;

六、我院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地点:预检分诊点:医院北正大门(24小时)

七、严禁未经门诊分诊、直接到病房就诊!


附件2

                

         新冠疫情期间普通病区管理制度

 

    1.加强病房出入管理,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患者凭腕带进出。确需陪护和探视的,严格执行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凭陪护/探视凭证进出。

2.普通病区新冠肺炎筛查与门(急)诊预检分诊有序衔接,普通病区入口处应设置筛查专岗,进入普通病区人员均应戴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询问流行病学史,体温正常且无流行病学史人员方可进入病区。

3.加强普通病房患者健康宣教管理,指导患者及陪护人员加强自我观察,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4.普通病区内所有人员每日上、中、下午均应监测体温并记录,如有发热应及时陪同至发热门诊就诊。

5.普通病区应严格执行相关诊疗方案、防控指南,按照各岗位(点位)相应防护级别要求,规范穿戴防护用品。

6.建立普通病区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流行病学史,第一时间进行新冠肺炎筛查,具有新冠肺炎临床表现的,应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查、胸部影像学检查、血常规等。

7.具有新冠肺炎临床表现患者需进行检查检验的,原则上床旁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应组织患者严格按规定线路往返。主管医师应将患者情况及时告知陪同和检验检查人员,提醒做好个人防护。

8.普通病区均应设立新冠肺炎隔离病房,应急隔离病房应设置在病区一端,通道便利,便于隔离之处。建立疑似/确诊患者转运通道,规范转运流程。

9.普通病区应建立完善新冠肺炎处置应急预案,包括疑似/确诊患者处置流程,其他患者隔离观察/治疗方案,医护人员分类管理、轮值班医护人员应急进出通道等。

10.建立住院患者新冠肺炎主管医师首诊负责和排查责任制,发现疑似/确诊患者,应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履行报告制度。

    11.普通病区发现疑似/确诊患者,应及时采取严格的封闭式管控措施,立即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对其他在院患者实施单间隔离治疗,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等。

12.普通病区发现疑似/确诊患者,应按程序紧急转运至具备收治条件的科室或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13.加强普通病区消毒管理,病人转运后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终末消毒。

  

附件3. 

     

            普通病区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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