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邮政管理局发布时间:2016-12-2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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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201677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9号),促进我市快递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安全为基、规范引领,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扩展快递服务网络惠及范围,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诚信安全的现代快递服务体系,快递品牌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快递业务量达到7600万件,年均增长40%,业务收入达到7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派件量达1.5亿件。从业人员达1万人以上。重点快递企业省辖市间快件48小时投递率达到90%以上,市内乡镇80%互寄“次日达”。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突300亿元,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快递对电子商务的支撑作用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快递物流园区,重点推进六安集中示范园区快递(电商)物流园和叶集双渡现代物流园建设,同时在各县区已建、在建商务园区中叠加“快递物流服务”功能。支持快递企业建设快件分拨中心、快件处理场所、仓储配送中心等设施,提升运营服务能力。统筹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商贸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快递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快递服务功能。构建快递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快递电子数据交换。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完善快递服务网络。推进“快递下乡”工程,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完善农村地区网络布局,建设快递处理场所,设立快递营业网点,构建覆盖城乡的快递服务网络。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发挥现有邮政网点优势,打造县级物流运营中心——乡镇集散中心——村邮站为一体的县乡村公共物流网运体系,提升邮政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拓展村邮站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农村快递”便民服务平台。完善城市快递配送模式,将城市快递配送纳入城市共同配送体系,鼓励快递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共建末端服务网点,推动快递“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将快递综合服务平台纳入小区、校园、美丽乡村等建设规划之中。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交通、农业、供销、商贸企业的合作,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委、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培育壮大快递企业。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推动快递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整合中小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2-3家在省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快递企业,加强快递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快递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落实行业安全和服务标准,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加强服务质量监测,降低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和投诉率,引导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积极推广与快递业相关的保险业务,保障用户权益。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管委)

(六)推进“互联网+”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动服务模式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助推快递企业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统筹推进“快递下乡”和“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快递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直采、直供、直销、直营的快递服务网络。鼓励快递企业开发适应文化旅游产业的服务项目,带动大别山旅游产业发展,让旅游景区工艺品、纪念品等“走出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七)衔接综合交通体系。利用城乡交通运输资源,调整和优化快递网络布局。依托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等在境内南北交织的网络化陆路交通条件,借助紧邻新桥国际机场,发挥六安中间节点城市的区位优势,推进物流节点建设。加快发展无缝连接的多式联运业务,鼓励快递企业与高铁、民航等快递运输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提高快递运输效率。推广快递运输车辆联网,实现快递物流园区、仓储设施、配送网点与配送车辆信息网络无缝对接。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八)加强“平安快递”建设。开展“双整”专项行动,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护快递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落实快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筑牢寄递渠道安全基础。加强快递企业安全能力建设,引导快递企业按标准配备安检设备,实现快件100%过机安检。引导企业更新终端设备、改造信息系统,落实快件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制度,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政策措施

(九)加强规划引导。将快递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内容。编制六安市快递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与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物流业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适当引导快递企业集中布局。将快递末端服务网点、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为设置智能快件箱预留位置、埋设电源、配备照明设施等提供便利条件。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优化政策环境。深化快递行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依法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入驻电子商务园区、商贸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的快递企业,享受园区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快递企业用电执行一般工业电价,用气按照非居民用价格执行。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乡镇以下营业网点的快递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将快递企业纳入大学生、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鼓励快递企业为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岗位。各县区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促进农村快递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电力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一)强化财政扶持。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通过投资补助和贴息等方式,支持农村地区公益性、基础性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市、县区财政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快递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执行省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新建社区便民店中将快件寄递列为社区便民服务内容之一,在资金、场地以及智能快件箱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从2017年开始,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扶持快递行业发展专项资金,具体以项目方案拨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二)改善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针对快递企业特点,开发适应快递业需要的金融产品,拓展向民营快递企业质押融资、抵押贷款的范围,加大贷款支持力度,适当降低融资门槛。鼓励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办理商业贷款的民营快递企业,鼓励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贷款优惠。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三)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加强快递经营行为监管和寄递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推进快递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利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协会在提供发展信息、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规范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行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四)保障快递车辆通行。加强快递行业车辆管理,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逐步统一车辆标志,在有条件的地方施划快递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切实解决城市快递车辆市区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鼓励以新能源汽车为基础的绿色快递车辆标准化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鼓励保险机构为快递电动三轮车提供商业保险。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五)加快快递人才培养。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院校为支撑的快递人才培养体系。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快递相关专业,培养快递专业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快递人才培训实训基地,支持小微型快递企业委托职业院校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对经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快递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支持力度,为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各县区要将促进快递业发展作为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加快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并抓好落实。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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