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21-04-0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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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各县、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各单位:

今年4月是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全市税务系统既要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办好惠民实事;又要紧扣《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贡献税务力量。

一、紧扣“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

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地在承接好税务总局、省局、市局重点宣传项目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广泛宣传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行便民办税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积极探索及成效;广泛宣传税务部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中重要涉税任务,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举措;广泛宣传税务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大局、助力全面小康的担当奉献精神;广泛宣传从30年税收宣传月看税收改革历程和国家发展变化;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税费优惠政策,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一)开展“护航‘十四五’税务部门在行动”系列宣传

1.市局、县区局、基层分局三级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集中宣传税务部门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机制和做法。

牵头单位:市局办公室

2.开展“风险提醒服务进企业”活动,市局、县区局、分局三级联动,根据企业特点和税收风险点,为企业量身定制《风险服务个性化提示函》,并上门开展宣传辅导。

牵头单位:市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

(二)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宣传

3.市局主要负责人在地方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宣传全市税务部门服务地方发展的做法、成效及打算。

牵头单位:市局办公室

4.市局主要负责人坐客政风行风热线,介绍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的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牵头单位:市局纪检组

5.在主流媒体和六安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清单。

牵头单位: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6.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宣传好为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难题推出的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

牵头单位: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三)开展系列税收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7.在全国第一所希望小学—金寨县希望小学,举行税收普法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积极争创国家级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8.在六安税务希望小学等中小学校,开展“我是小小税法宣传员”税收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普及税法知识。

牵头单位:市局办公室

9.选派优秀税务工作人员,到市局扶贫联系点,利用《税法教育读本》系列教材,宣传服务乡村振兴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税收普法教学。

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

(四)开展税收宣传月30周年回顾活动

10.通过征集税收宣传月图片、音视频资料,制作H5长图、新媒体海报、短视频等产品,通过撰写综述或通讯报道,集中展现30年来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变化,记录税收改革发展历程,展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变化及成效。

牵头单位: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五)参与“媒体记者江淮行”集中采访活动

1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邀请中央新闻单位驻皖机构和省属主流媒体和记者,围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减税降费、便民办税政策措施,深入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采访,集中宣传全市税务部门推动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降低征纳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牵头单位:市局办公室

(六)参与“我的入党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2.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参与总局组织的“我的入党故事”征文活动。邀请系统内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代表,讲述自己受党教育、接受党组织考验,光荣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难忘经历;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的思想历程;牢记初心使命,投身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体会感悟等。作品择优向主流媒体、六安税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推荐刊发。

牵头单位:市局系统党建工作科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夯实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要健全税收宣传保障机制,为各项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形成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税务干部积极参与的税收大宣传格局。

(二)注重统筹协调。要加强同党委、政府及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汇报,把税收宣传月相关活动和日常宣传工作融入地方宣传“大盘子”,增强宣传合力。要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市场化媒体的沟通,打造拳头产品,加大宣传力度。要统筹好参与上级税务机关举办的宣传活动和谋划开展本单位本系统宣传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宣传纪律。要遵循宣传规律,遵守宣传纪律,把握舆论引导的时效度,确保税务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加强重要文件、活动的舆情研判,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提升舆论引导水平。

税收宣传月期间,市局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六安税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税务简报等信息载体,推介各地好做法。各县区税务局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并于5月4日前将税收宣传月情况总结通过FTP报送市税务局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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