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23-03-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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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部分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根据省级和省级以下税务局制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金安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部分 金安区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正股级)、6个派出机构(副科级)、1个事业单位(正股级)。

(一 )内设机构

税源管理股: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承担全区范围内一般税源的7项特定管理事项,具体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拟订本系统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负责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税政二股: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数字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财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风险管理股: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中高等级风险任务的应对和举报中心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承担组织、协调、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区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科级)。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

2.第二税务分局(副科级)。承担重点税源和城区分局一般税源风险应对、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的特定管理事项。

3.东市税务分局(副科级)。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4.木厂税务分局(副科级)。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5.三十铺税务分局(副科级)。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6.中店税务分局(副科级)。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

第四部分 金安区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8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另设纪检组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31名。

第五部分 本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其调整按规定程序办理。

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曾凡胜(党委书记、局长、一级主办)、李军(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主办)、刘飞(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孙选(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宗文彬(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二级主办)。

办公室主任:田先东

联系电话:0564-3935600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箱:gjswzjlasjaqswj@139.com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内设机构信息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拟订本系统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负责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田先东

股室人员:卫玉生 办公室四级高级主办;

管厚明 办公室三级主办;

梁勇 办公室二级主办;

陈晓宇 办公室一级行政执法员;

刘璐 办公室一级行政执法员;

王倩 办公室一级行政执法员;

程家格 办公室三级主办;

王庆余 办公室工勤人员(技师);

刘全胜 办公室工勤人员(技师)。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二楼正中间 

办公电话:0564-393560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

股室负责人:胡妍君

股室人员:陈方 法制股三级主办;

王红 法制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李波 法制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许斌 法制股三级主办。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一楼北一室

办公电话:0564-393561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许华锋

股室人员:邓嵘 税政一股二级主办;

王贻柱 税政一股三级主办;

卞晓娟 税政一股四级主办;

初建蓉 税政一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李  震 税政一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二楼北楼梯口对面

办公电话:0564-3934399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税政二股: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程斯龙

股室人员:邱  萍 税政二股四级主办;

杨菁元 税政二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二楼北楼梯口对面

办公电话:0564-3382158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方进

股室人员:马  涛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四级高级主办;

黄家明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三级主办;

黄道敏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四级主办;

汤颜旗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蔡  杰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朱晓婉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二楼南一室

办公电话:0564-3382139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6.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股室负责人:计永华

股室人员:陈欢 收入核算股四级主办;

张娟 收入核算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李咏 收入核算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四楼东一室

办公电话:0564-393561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7.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周磊

股室人员:王臻怡 征收管理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王  静 征收管理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李明芳 征收管理股三级主办。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二楼北一室

办公电话:0564-3382117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8.风险管理股: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中高等级风险任务的应对和举报中心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承担组织、协调、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黄刚

股室人员:王  君 风险管理股三级主管;

朱  锐 风险管理股四级主管;

白  杨 风险管理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五楼东一室

办公电话:0564-3382136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9.财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股室负责人:涂成传

股室人员:李  丽 财务管理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段  瑶 财务管理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熊文静 财务管理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四楼南一室

办公电话:0564-3382108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0.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数字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股室负责人:范文君

股室人员:杨宏曙 组织人事股四级高级主办;

潘  虹 组织人事股四级主办;

秦晓宇 组织人事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四楼北一室

办公电话:0564-3382119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1.税源管理股: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承担全区范围内一般税源的7项特定管理事项,具体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股室负责人:翁世和

股室人员:傅前亮 税源管理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王婷婷 税源管理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季传军 税源管理股四级主办;

揭明先 税源管理股三级主办;

尹建华 税源管理股一级主办;

葛  宁 税源管理股三级主办;

尤  佳 税源管理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一楼南一室

办公电话:0564-338211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2.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区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股室负责人:谢静波

股室人员:吴胤迪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书记、一级行政执法员;

王颐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四级主办;

李维维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四级主办;

封  伟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二级主办;

刘  军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二级主办;

胡晓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四级主办;

门闰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三级主办;

曹继玲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四级主办;

郭道先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二级主办。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五楼南二室

办公电话:0564-3380183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3.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股室负责人:张虹雨

股室人员:何  芳 党委纪检组三级主办;

晁佳佳 党委纪检组一级行政执法员;

陶  浩 党委纪检组四级主办。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门牌号:四楼北一室

办公电话:0564-393562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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