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发布时间:2023-03-1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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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部分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根据省级和省级以下税务局制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裕安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部分 裕安区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正股级)、6个派出机构(副科级)、1个事业单位(正股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2.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承担督查内审工作。

3.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等征收管理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税政二股。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定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7.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8.风险管理股。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中高等级风险任务的应对和举报中心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承担组织、协调、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9.财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共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10.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数字人事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系统税务文化建设;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11.税源管理股。承担全区范围内一般税源的7项特定管理事项,具体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区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科级)。组织开展辖区内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具体有:税(费)信息采集确认、调查核实、税(费)申报、税(费)征收、税(费)解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防伪税控发行、行政许可、税收优惠备案及核准事项、税收证明开具等;承担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2.第二税务分局(副科级)。承担重点税源和城区分局一般税源风险应对、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的特定管理事项。

另设置4个税务分局,分别是:西市税务分局(副科级)、苏埠税务分局(副科级)、分路口税务分局(副科级)、丁集税务分局(副科级)。其中,城区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农村税务分局采取“管服一体化”模式,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

第四部分 裕安区税务局机关及系统行政编制8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另设纪检组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31名。

第五部分 本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其调整按规定程序办理。

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赵雷(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项阳(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主办)、刘飞(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黄泽新(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主办)、苏成周(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王成贵(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二级主办)。

办公室主任:储朝阳

联系电话:0564-3950399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箱:yaqswjyx@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内设机构信息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储朝阳

股室人员:李云柯(副主任、一级行政执法员) 王秀竹(副主任、一级行政执法员) 余超(一级行政执法员) 阳学中(事业人员) 张成家(工勤人员) 刘晓勇(长聘人员)杨光勇(长聘人员) 陈松(劳务派遣)

办公地址: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 5楼东边第3个办公室

办公电话:0564-3950399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承担督查内审工作。

股室负责人:张永军 

股室人员:周巧方(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张越(一级行政执法员)

地点: 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 10楼西边第2个办公室

电话:0564-395042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等征收管理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钱毅(股长)

股室人员:王佳(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陈洁(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杨月(一级行政执法员)

地点: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 十楼西边第3个办公室

电话:0564-5130312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税政二股: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程若谷

股室人员: 陈妮(四级主办) 李莉(一级行政执法员)

地点: 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 十楼东边第3个办公室

电话:0564-395030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刘莉

股室人员:陈君(四级主办) 赵黎黎(一级行政执法员) 杨洁(一级行政执法员)

地点: 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 十楼东边第2个办公室

电话:0564-513033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6.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定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股室负责人:鲍伟伟

股室人员:张新(一级行政执法员)  吴莉(一级行政执法员) 戴思玲(一级行政执法员)

地点: 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 十楼东边第5个办公室

电话:0564-3950309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7.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陈迺勇

股室人员:  岳琳(四级主办) 罗慧娟(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地点: 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 十楼东边第4个办公室

电话:0564-3950319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8.风险管理股: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中高等级风险任务的应对和举报中心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承担组织、协调、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刘意辉

股室人员: 蒋琼(三级主管)  孙应明(专业技术员)

地点: 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十楼西边第2个办公室

办公电话:0564-3950387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9.财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共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股室负责人:张惠 

股室人员:孙璟(副股长、四级主办)  范敏(三级主办)  郑庆芳(三级主办)

地点: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六楼东边第4个办公室

电话:0564-5130326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0.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数字人事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系统税务文化建设;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股室负责人:陶洁

股室人员:吴娜(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杨杰(一级行政执法员) 张晓宇(一级行政执法员)

地点: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六楼东边第5个办公室

电话:0564-395033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1.税源管理股:承担全区范围内一般税源的7项特定管理事项,具体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股室负责人:吴瑞

股室人员: 赵白桦(三级主办)  周琪(副股长、四级主管) 余昌江(二级主办)任海梅(三级主办) 金琦(事业人员)李杰(四级主办) 陶姝(一级行政执法员) 周飞(一级行政执法员) 陈昌宏(事业人员) 陈文(一级行政执法员) 刘婧(一级行政执法员)

地点: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一楼办公室

电话:0564-3931153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2.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区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股室负责人:王娟

股室人员: 廖鹏程(副股长、四级主办) 安虹(二级主办) 张丽君(三级主办) 张淑珍(三级主办) 刘晓(一级行政执法员) 季伟(一级行政执法员)

地点: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六楼东边第3个办公室

电话:0564-513031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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