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23-03-17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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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中央编办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霍邱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部分 霍邱县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正股级)、9个派出机构(副科级)、1个事业单位(正股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2.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

3.税政股。组织实施各税种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各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各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各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6.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辖区内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7.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8.风险管理股。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结果反馈、监控评价工作;承担中高等级风险应对和举报中心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承担组织、协调、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考核工作。

9.财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10.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数字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11.税源管理股。承担全县范围内一般税源的7项特定管理事项,具体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科级)。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具体有:税(费)信息采集确认、调查核实、税(费)申报、税(费)征收、税(费)解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防伪税控发行、行政许可、税收优惠备案及核准事项、税收证明开具等;承担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2.第二税务分局(副科级)。承担重点税源和城区分局一般税源风险应对、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的特定管理事项。

另设置7个税务分局,为办税服务和基础管理事项部门,分别是:城关税务分局(副科级)、长集税务分局(副科级)、户胡税务分局(副科级)、石店税务分局(副科级)、周集税务分局(副科级)、新店税务分局(副科级)、孟集税务分局(副科级)。其中,城区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农村税务分局采取“管服一体化” 模式,承担辖区内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

第四部分 霍邱县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7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另设纪检组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30名。

霍邱县税务局派出机构行政编制16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9名,股级领导职数19名。

霍邱县税务局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2名。

霍邱县税务局行政编制共240名,事业单位编制共14名。

第五部分 本规定由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其调整按规定程序办理。

县局领导班子成员:

陈新(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主办)、阎林(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主办)、杨光玉(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主办)、程鹏(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二级主办)、吴靖斌(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

办公室主任:曾锐

联系电话:0564-602142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霍邱县蓼城路中段

邮箱: 1097492599@qq.com

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内设机构信息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职能: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曾锐

成员:匡荣发、二级主办;陈国兵、三级主办;李本善、二级主办;贾承松、四级主办;范士彬、四级主办;王涛、工勤人员(技师);徐多兵、工勤人员(技师);雷声、工勤人员(技师);王晓燕、工勤人员(高级工);邓晨、工勤人员(普工);王浩男、一级行政执法员;陈维林、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4楼办公室

固定电话:0564-602142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2.法制股。

职能: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

股室负责人:郑州

成员:吴晓丽、三级主办;汪秀梅、四级主办;刘佩佩、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2楼法制股

固定电话:0564-6013204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3.税政股。

职能:组织实施各税种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各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各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各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徐志斌

成员:楚克涛、四级主办;赵璐、一级行政执法员;金帆、一级行政执法员;王辉、一级行政执法员;王璠、一级行政执法员;黄成、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5楼税政股

固定电话:0564-601426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职能: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赵正军

成员:张坤、四级主办;刘中明、二级主办;周骏杰、一级行政执法员;徐红梅、一级行政执法员;张文雅、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6楼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固定电话:0564-6012119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5.收入核算股。

职能:研究拟订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股室负责人:唐书江

成员:张丽、一级行政执法员;何翠菊、四级主办;李露、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6楼收入核算股

固定电话:0564-601156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6.纳税服务股。

职能:组织开展辖区内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股室负责人:周伟

成员:孙文进、四级主办;张弦、一级行政执法员;彭书宇、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2楼纳税服务股

固定电话:0564-6025161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7.征收管理股。

职能: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刘胜

成员:董恒、一级行政执法员;徐永华、四级主办;李想、一级行政执法员;屠西鹏、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2楼征收管理股

固定电话:0564-603155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8.风险管理股。

职能: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结果反馈、监控评价工作;承担中高等级风险应对和举报中心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承担组织、协调、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考核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勇

成员:刘承光、专业技术员;汪本全、三级主办;莫俊、四级主办;周玲玉、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2楼风险管理股

固定电话:0564-6025595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9.财务管理股。

职能: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股室负责人:薛诚

成员:张傲翔、一级行政执法员;冯红、四级主办;冯英、四级主办;张伟、四级主办

;王静、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6楼财务管理股

固定电话:0564-602444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10.组织人事股。

职能: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数字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股室负责人:莫冰

成员:刘俊喜、四级主办;韩郑伟、一级行政执法员;韩德俊、二级主办;刘德军、三级主办;王静静、一级行政执法员;周茜、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4楼人事教育股

固定电话:0564-6021154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11.税源管理股。

职能:承担全县范围内一般税源的7项特定管理事项,具体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股室负责人:郭胜

成员:贾涛、四级主办;田志明、四级高级主办;卞景雨、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2楼税源管理股

固定电话:0564-602993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12.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职能: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股室负责人:冯明

成员:王伟、二级主办;方有保、三级主办;裴玲、三级主办;李泽玉、三级主办;张松、四级主办;童付国、四级主办;刘勇、四级主办;窦婷婷、一级行政执法员;汪淼、一级行政执法员;方箐洋、一级行政执法员。

办公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4楼机关党委

固定电话:0564-6031362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箱:hqswj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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