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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时间:2021-09-0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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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规定》制定的前提、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一直沿用机构改革前的相关管理规定,与现行工作有一定的不适应的地方。为了更好的推进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并参考省市场监管局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此规定。

二、《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规定》主要规定了档案管理的哪些方面?

答:主要规定了市市场监管局档案的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界定、档案整理规范、档案查阅利用程序、档案鉴定销毁程序以及档案室的管理。

三、市市场监管局材料归档是否有时间限制?还需要使用的文件是否可以延迟归档?

答: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5月底前完成移交。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对归档期间仍需使用的文件材料,应先按要求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四、是否可以查阅市市场监管局的档案?

答:需满足一定条件。本机关非涉密档案可以查阅,须办理查阅手续,并进行档案查阅登记。应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明,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查、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除特殊情况外,档案原件一律不得借出。查阅档案原则上只限在局档案室进行。如有需要可在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后进行摘抄或复印。重要档案、内部管理资料一律禁止摘抄、复印。借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齐全和安全,不得有任何抽页、涂改、剪裁等损坏档案的行为。企业内档查阅手续以登记注册局规定为准。

五、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朱蔓

联系电话:0564-513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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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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