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张海燕 科长
工作人员:程 洁 科员
高淑娟 工作人员
办公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10号楼410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0564-3379206
职责:
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贯彻落实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