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关于设立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六司秘〔2020〕134号
市司法局关于设立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密切市局机关同基层司法所的联系,提高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作为市司法局了解、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源,同时作为市局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试验田。请各地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和机关科室司法行政工作
联系点一览表
2.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工作规则
2020年12月1日
附件2:
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密切市局机关同基层司法所的联系,提高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决定设立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现就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相关情况,制定本规则。
一、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的确定
(一)联系点作为市司法局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是市司法局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信息源,是市司法局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试验田。
(二)联系点应当是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相对较高,或在某些方面比较有特色的司法所。
(三)联系点名单由市司法局提出,与有关县(区)司法局协商后,报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
(四)市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联系点进行调整。
二、市司法局的职责
(一)指导、支持联系点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各项调研任务。
(二)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三)收集联系点在司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
(四)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联系点的意见建议。
(五)局领导和每个科室对口联系2个司法所,推动重要改革先试先行、重要任务落地见效;深入联系点蹲点调研每年至少2次,每次至少2个工作日。
三、联系点所在县(区)司法局的职责
(一)协助市司法局了解、掌握联系点工作情况特别是改革创新经验及成效。
(二)协助市司法局指导联系点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试点,协助指导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并完成相关调研任务。
(三)督促联系点及时、准确地向市司法局联系领导和科室报送其需要的工作意见建议、经验做法和调研成果等有关材料。
四、联系点的职责
(一)及时向市司法局联系领导和科室报送其需要的本地司法行政工作举措等信息。
(二)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经验。
(三)协助市司法局联系领导和科室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及时报送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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