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科技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局总工程师许有国汇报了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经集体讨论,一致认为《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专家大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市科[2004]16号)、《关于印发<六安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六科〔2016〕19号) 实施已满5年,同意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