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群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公车改革补助的建议》收悉,我委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7年12月15日,《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印发后,由于在一些关键性、核心性问题上界定不清,加之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单位类型复杂,经费来源多样,人员身份不一,改革难度较大,全省各地事业单位车改迟迟没有启动。根据市车改领导组会议精神,我市事业单位车改采取分步实施、压茬推进办法,先市直后县区、先直属后部门所属,边推进、边摸索、边完善,不搞“一窝哄”、“齐步走”。目前市直事业单位车改已基本完成。
根据中央和省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意见精神,事业单位车改以实报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的办法,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同时避免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改革倾向。车改的思路、路径和方法与党政机关车改不同。据前期摸底统计,全市事业单位车辆只有党政机关的40.7%,人员却是党政机关的4.86倍,简单地照搬照抄党政机关车改是无法实现车改最终节支的目的。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市车改领导组的部署和安排,在做好市直事业单位车改的同时,加大对县区事业单位车改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同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力争改革尽快落地。同时也恳请您发挥人大代表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我们共同把这项改革政策推进好、落实好。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64-3370591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