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数管局发布时间:2021-03-31 13:42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秘〔20213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13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加强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是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办法》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于加快推进数据江淮建设,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应用,建设数字政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出台实施是规范我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是解决政务数据归集困难、共享率低、应用效能不高等问题的有效办法。对于加快建设江淮大数据平台构架体系,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使命感、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推动《办法》各项要求尽快落地见效。

二、迅速行动,切实加强《办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在本区域、本系统、本行业组织开展《办法》学习培训,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办法》精神,把《办法》学习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升业务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健全上下联动的宣传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办法》宣传解读,增强社会各界对《办法》的知晓度,推动各政务部门主动落实《办法》,为我市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三、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工作机制。

1. 统筹平台建设。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作为我市政务数据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我市江淮大数据中心子平台和数据安全平台等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各县区依托市级平台实现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归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应用、安全管理,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数据管理和安全平台。

2. 编制数据目录。政务数据实行全市统一目录管理,基础数据资源目录由对应牵头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门共建形成的主题数据资源目录由牵头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如健康保障、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宏观经济等。

3. 加快数据汇聚。市级统筹建设线上政务数据大厅,各政务部门明确线上数据大厅入驻人员,包括首席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纳入全市数据大厅统一管理。遵循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要求及时向市江淮大数据中心子平台完整归集并更新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原则上采用系统对接、前置机共享等方式,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的集中存储,提升数据共享效率。各政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相关内设科室(机构)数据管理职能,承担本部门数据资源工作统筹协调、数据归集共享、信息化系统整合对接等工作。

4. 强化数据共享。各政务部门遵循需求导向、无偿使用原则,按照数据使用部门提需求、数据提供部门作响应、各级数据资源管理局统筹管理的共享工作机制,依据履行职责通过我市江淮大数据中心子平台申请共享数据,数据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

5. 严格源头管控各政务部门要抓紧推进本部门信息化系统(非涉密)统筹整合,同步向市电子政务外网迁移,统一接入我市江淮大数据中心子平台。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六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六政办〔202020号)规定实施。

6. 深化数据应用。各政务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紧缺需求社会数据资源目录,引导行业、企业依法加强数据归集和开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化、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云签、电子材料、电子印章在区域一体化政务服务场景中的应用,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社保、卫生健康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不断整合本部门信息化建设成果,满足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不同的使用要求。

四、强化监督,加快推动《办法》的落地见效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本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负总责,贯彻落实《办法》有关情况及工作成效将列为年度互联网+政务服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工作专项检查,对各政务部门共享数据的数量、质量、更新时效和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出具监测报告。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与《办法》不相适应的条款进行修订,消除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制度障碍。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施行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贯彻落实《办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每年1215日前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报送当年《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201758日印发的《六安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1729号)自行废止。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30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