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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法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我市2021年4月之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应于9月底初步完成,待经过审查确定、上会研究等程序之后,预计于11月中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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