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政府外事办)发布时间:2021-05-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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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0年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以下简称国办47号文件),明确了新时期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12月9日,中国气象局组织召开了国办47号文件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尽快出台贯彻落实文件,完善相关法规规章,提出促进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皖政办发〔2013〕26号);2021年2月份,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有力推动了我省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的发展。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制定贯彻落实文件,是贯彻省政府《意见》的需要,是进一步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农业抗旱、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防灭火、改善空气质量、重大活动保障服务等方面作用的需要。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文件,主要考虑结合本地人影工作实际情况,继续推动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的模式发展人影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文件要求,我局依据规定起草《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19日至5月19日期间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经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形成送审稿提交市政府。

四、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压紧压实责任,努力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人工影响天气效益发挥。

五、主要内容

(一)保障粮食安全。加大农产品主产区以及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力提升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的作用。

(三)做好重大活动和应急保障服务。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军民联合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助力森林防灭火、大范围空气重污染防治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开展空地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四)增强作业保障水平。完善响洪甸水库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基地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县创建工作,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探索无人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

(五)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弹药运输、存储、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建设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将弹药存储场所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作业站点、作业装备、运输车辆、弹药库房等关键部位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创新举措

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培养领军人才。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落实财政保障。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加强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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