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工作
2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为贯彻省安委办、省农业农村厅及市政府办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由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周生带领渔业、执法等部门负责人,赴重点县区、重点乡镇采取“四不两直”形式进行了督查暗访。
在检查暗访中发现,各县区都在开展督查检查等行动,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牌照悬挂、救生衣配备穿着、船体安全状况等均较好,但也发现多起救生衣未穿着、消防配备更换不及时现象。督查组对农民自用船消防安全和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宣传教育,督促改正,对清理上岸或需要清理的船舶责令船主或所在乡镇村负责人,限期整改,确定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船舶消除隐患前不得使用船舶。
市农业农村局下一步将对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深入研究、再全面部署,从准入制度、船体状况、用船习惯、船主责任进行再审核、再检查、再规范、再教育,大力夯实监管基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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