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六政办秘〔2018〕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2018年度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六政〔2018〕2号),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要素供给、全产业链服务”的目标要求,稳步推进全市 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 中心运行机制,整合优化服务资源,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使综合 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成为区域内的农业服务“大超市”。2018年全市计划创建20个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其中霍邱县4个、金寨县2个、霍山县2个、舒城县4个、金安区3个、裕安区3个、叶集区2个。
二、创建内容
我市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的创建主体为有创建意愿、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资金主要以 农民自筹为主,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运营管理,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经营、自我发展”,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
创建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织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至少配置1-3名常驻管理人员;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本核算,产权关系明晰,财务核算规范,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记载清晰、准确;具备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场所,设置办公室、展示展销厅、培训室,其中培训室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配备电脑、投影仪(电子屏幕)等基本的办公设施并接入互联网,拥有能够满足当地主要粮食或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需要的机具,有专门农机具停放库棚,开展粮食作物服务的机库棚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设立专门农机具维修保养区,配备必要的维修保养工具;以开展粮食生产服务为主的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服务面积不低于2000亩,开展山区经济作物服务为主的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均达到100%;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对成员开展经常性(每年不少二次)安全生产教育,没有发生过较大(含)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主要开展以下服务:农业生产机械化服务,能够提供机械化耕种收、秸秆综合利用、高效植保、高效施肥、节水灌溉、粮食烘干以及山特农产品初加工等全程托管、半托管或菜单式作业服务;向农户和机手提供农机作业供求信息服务等; 开展农业、农机化技术和政策咨询、农机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实践探索和应用;承接农民机手培训;开展农机具保养维修服务;有条件的要提供农机具、化肥农药和种子等农资产品销售和供应;积极承担政府公益性服务项目。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5月)。各县区成立相关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全面开展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调查摸底工作,在充分调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的基础上确定创建对
象,创建对象数应不少于下达任务数。
(二)创建提升阶段(6月-9月)。各县区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创建对象,督促指导帮扶创建对象对照创建内容“理思路、 找差距、攻薄弱、补短板”,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创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各县区于10月10日前将创建相关材料上报市农委,市农委于10月31日前完成考核验收工作,按程序确定20个创建对象为“六安市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授牌命名,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5个市级示范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 创建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组成部 分,作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的重要抓手,加强对综合性 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农业、财政、国土、住建、农机等部门参加的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明 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协调、推进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二)落实相关措施。各县区要加大对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 中心创建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各级农机部门做好创建对象的摸底 调查和创建帮扶指导;农业部门强化技术指导,并会同国土部门 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落实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 用地;财政部门保障工作经费;住建部门加强对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将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 建工作纳入对县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 切实加强对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做好督促、指导。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