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21-01-0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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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2020〕31号)、《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27号)和《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六市安办明电〔2020〕3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 强化责任落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岁末年初,生产经营活动进入冲刺阶段,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将大幅增多,低温雨雪冰冻、大风寒潮等灾害天气易发多发,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多。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李国英省长、邓向阳常务副省长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采取有力措施,深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针对林业安全生产的特点,要深入问题较多、隐患严重的地方和单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重点加强对全市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区域的安全检查,高度重视林木采伐、营造林、森林防火、护林员巡护、松材线虫病防治等工作活动中的人员安全,重点排查涉林企业、森林旅游基地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科学安排林业执法和林业生产,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对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摸清一些共性的隐患和容易诱发事故的因素,认真排查,坚决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 强化预警预测,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积极与气象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随时掌握本地气候发展趋势和天气变化情况,针对可能遇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要提前做好准备,制定周密计划,严防低温雨雪天气引发次生事故灾害。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组织林业专家深入实地指导林区林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有效开展相关救助工作,把受灾损失降到最低。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意识

元旦在即、春节临近,返乡人员急剧增多,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祭礼扫墓、进山休闲旅游日渐增多。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全民动员,严格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部署要求,严格树立“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推动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高火险期,重要时段,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要增设防火检查点,旅游步道、景观台增派巡护人员,强化重点人群管护,严防人为火灾发生。要强化镇村、林业大户对森林、林木“谁所有、谁主管”的护林主体意识。   

五、严格应急值守,强化抢险救援准备。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信息报告和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24小时值班等各项制度,力争做到值守工作零失误、零差错和零疏漏。节假日期间要结合社会综合治理、节假日值班安排,统一安排值班人员。所有值班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

 

附件:1.《关于做好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2020〕31号)

      2.《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27号)

      3.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六市安办明电〔2020〕34号)

 

 

                                六安市林业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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