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政府外事办)发布时间:2020-12-1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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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六安市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强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力度,稳固提升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公开监督,全市主动公开信息51.4156万条,较2019年37.88万条发布量相比增长35.73%,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权力制约监督,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建立清单公开动态化。按照“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要求,我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公权”“服务”等问题,深入推进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公开,各地各部门实时更新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结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分厅各部门板块设置“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清单,方便办事群众查询。二是落实职能公开标准化。我市根据省级考核要点,创新建立了县区政府、管委、市县区直部门、乡镇及街道机构职能公开标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了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精确到百姓可以查询到的具体位置)、联系方式(必须随时间变动实时更新)、负责人信息、科室简介(具体到楼层和门牌号)、人员名单(具体到姓名和职务)等信息,同步在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首页设置机构职能专题,全面展示各地各部门的权力配置情况,确保依法行政。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将三个必须(征集对象必须是公众、征集时间必须不低于30日、征集信息必须要标准规范)纳入季度和年度测评中,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线上意见征集质量,我市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六安市人民政府意见征集库”专题,将公众意见征集和配套规范解读纳入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当中,凡是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必须向公众征求意见,倒逼文件起草部门将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程序。截至目前,“意见征集库”共收录各类征集意见219件,实现意见反馈与征集互联汇通,在线展示,消除公众疑虑。四是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健全企业家、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如市级第53次常务会议邀请了市级和县区企业代表列席《六安市支持5G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送审稿)》议题、金安和裕安区街道办事处的公众代表列席了拟上调2020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议题,第59次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了电梯行业协会、电梯设备公司代表参与审议了《六安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舒城县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城区污水治理议题。2020年我市涉企政策制定邀请企业代表和行业协会参加共计28场,其中市级16场,县区12场,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9场,其中市级2场,县区7场。五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印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的通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梳理历年规范性文件公开信息,确保发布的每一条规范性文件都包含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并做好与政策解读的双向关联。同时提供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的PDF下载功能,在线可以下载与打印,方便群众获取。市、县区集中统一对外公开了本级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建立专题专栏分类展示并动态更新。截至目前,市级公开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4件、政府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302件。

(二)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一是助力做好“六稳”“六保”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建立“六稳”“六保”专项工作专题,实时发布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文件及解读,动态更新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信息。市级2020年共发布及转载政策文件300余条,工作落实信息900余条,召开114场新闻发布会,同比增长85%,涉及到“六稳”“六保”专项新闻发布会37场,进一步拓宽了渠道,增强了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实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落实在3个工作日之内发布政策文件出台的制定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的文字解读的要求,政策文件解读率达100%;丰富解读形式。严格落实非文字解读比例不低于1/2的要求,市本级每周制作不少于2篇图表、视频等解读材料,各地各部门统筹运用政策图解、专家解读、动漫解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信微博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均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更新解读内容。2020年全市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7500余条,其中市政府文件全部落实政策图解(含动漫解读4篇),网站及双微发布图文、视频解读104个,H5动画3个,开展新闻发布会直播活动6场,大型活动直播3场。三是注重经济政策精准解读,结合“营商环境”“四送一服”入企入园活动,市税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织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解读培训26场,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三)围绕经济发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一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在市县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开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防控动态、防控科普知识、疫情通报、复工复产方面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应对处置情况和工作进展等,全市共发布疫情防控专题信息2200余条,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健康科普知识240余条,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3场,针对热点舆情积极有效进行了回应。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法定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市级公开各类预案19条、预警信息455条、和应对信息290余条。三是着力推进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突出做好三大攻坚战、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等重点领域落实情况的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对扶贫政策及解读、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按季度通报“十大扶贫工程”落实情况。围绕污染防治,按月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每季度发布饮水安全状况,定期公开适时更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及时公开土壤污染管控及治理信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有效开展。围绕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扩大政策宣传覆盖范围,建立“六安市人才培训中心”官方微信平台,以即时推送方式发布相关政策和就业服务信息百余条,每月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用工信息。2020年全市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5万余条,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创新编制事项目录。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县区“两化”专题的工作成效和相关意见的背景下,结合国家部委印发的26个标准指引,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因地制宜的编制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共梳理公开事项9460项,其中26个规定领域8663项,4个自主增加领域797项,公开事项覆盖了30个领域的政府工作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事项更加完备,初步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的目标。二是高质量建设公开专题。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高质量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示各领域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信息,提供检索、下载功能,打通与信息公开网的数据对接共享,群众查询信息时,只需进入一次专题页面便可浏览26个专题领域的任意栏目信息,打造了“在同一页面展示,任意跳转到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集成服务功能。同时,各县区实现主动公开内容与“两化”专栏信息相互推送的功能,部门只需在相应栏目公开信息便可推送至任意一个栏目,减少各部门信息多次重复发布现象,全面实现了全市各县区的统一上线运行、统一模块、统一集中展示,信息及时动态更新。三是推进示范点建设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新结合。我市连续多年在全省独立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评选工作,每年根据国家、省、市政务公开的年度工作安排,由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乡镇(街道)自行申报,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行为规范、技术支撑、验收标准等方面,按照自评、专业机构测评和第三方评议的方式确定示范点先进单位。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市将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创新纳入示范点创建工作当中,鼓励县区、部门先行先试,同步组织县区开展此项工作,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同时,示范点建设不搞“终身制”,一年一评估,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授予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总结其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落后的予以淘汰,保持充分竞争,激发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2020年,我市示范点申报部门32家、县区政府7家、乡镇及街道24家,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五)围绕落实新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一是信息公开主平台更为规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统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工作,8月上旬,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版全部上线,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名称、页面设计、栏目设置等,在信息公开页面顶部突出展示本地政策法规和各地各部门链接。同时打通与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热线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全市共建立24个信息公开专题,提炼聚合了“社会养老保险”、“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百姓、企业关注的专题套餐,及时公开办事指南和结果,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一站式查询办理。二是规范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处理。健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优化完善全市依申请公开统一平台。将原有的部门和县区独立处理调整为一个后台处理,建立了集统计、筛选、监测、查询、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整套后台处理系统,并新增短信预警、延迟申请、附件上传功能,从领导批办到答复书制作全流程线上办理,全称留痕,实现依申请公开处理网上全流程可查询、可追溯,依申请公开从与申请人确认之日起,全过程信息实现文字留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档,打造我市政务公开亮点工作。2020年市本级受理依申请公开146件,未发生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完善网站在线互动功能。印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丰富交流渠道,创建市政府网站“统一政府服务热线”频道页,整合电话、网站、双微网友留言办理答复渠道等,集中展示留言办理情况。落实限期反馈,咨询类问题均在1-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简单常见咨询类的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若交办事项复杂、情况特殊,要求时间内不能办结的要充分说明原因和办理进度,同时及时向群众解释说明情况。四是促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工作。市县均按月度或季度发布含有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政府公报,提供检索、查阅、下载功能,同时在微信、微博客户端开设政府公开专栏,让公众在移动客户端轻松获取政府公报电子版。梳理创刊以来政府公报,市本级全年共补录77期历年政府公报,实现了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上网。五是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对热线办理的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按“受理--认领--办理--审核--反馈--回访--督办”程序进行管理,从机制上保证了办理工作有章可循、程序规范、责任到位,一环扣一环,做到“有办理、有回复、有审阅、有解决”。及时更新各承办单位知识库信息,包括各承办单位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部分政策、常见问题,全市共录入48类大类、2349条基础信息,极大的提高了受理办理效率。制定《“12345”市长热线接线管理制度及接线人员考核细则》,加强对热线受理大厅现场管理、服务态度管理、工单记录管理、接线用语规范管理等,切实提高热线受理效率和为民服务质量。2020年政务热线办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46425件,市长热线办直接办理94488件,三方通话办理8305件,转交各承办单位办理43632件,交办事项按期办结率99.43%。六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印发了《关于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集中办公会议的通知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报专题整改工作,利用一周的时间排查全市7个县区(含县区直部门)、57个市直考核部门以及140个乡镇(街道)的信息公开年报,认真核实完善年度报告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同时为充分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印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统筹各县区、市直单位开展现场会,由市政务公开办讲解年报相关数据填报说明,针对性开展培训,严格落实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的要求,确保2020年年报质量有效提升。

(六)围绕政务公开再提升,强化做好各项保障措施。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常态化监测工作。市、县、乡三级政府均调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全市47个市直部门、7个县区、10个公共企事业单位、140个乡镇均按要求确定204名分管负责同志和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并按规定公开发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市级确定了“日常汇报+周例会”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在充分征求各县区、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细化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牵头和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同步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落实考核制度,对每季度考评成绩靠后的单位,采用跟班学习制度,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效果。对月调度、季监测中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乡镇,由市政府办通报并进行集中办公,全市2020年共集中办公4次,县区集中办公21次,政务公开整体测评成绩显著提升。二是培训工作常态化和专项化相结合。我市每年常态化开展全市范围的集中培训,并邀请省内外专题授课,今年9月上旬我市举办了全市政务公开培训大会,县区、市直部门及乡镇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共计230余人参加。每季度我市常态化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会上通报各级各部门本季度测评问题并开展业务培训,对每次测评成绩后进部门集中专题培训,今年共召开四场全市范围内的专项调度会和培训会。同时,结合各级各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进度缓慢的县区及重点领域部门实行主动上门培训指导,截至目前共上门培训6次。我市今年已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初任公务员培训内容中。三是“六提”“六促”提升行动有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我们印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把省级文件主要内容细化为二个阶段、14项明确工作,7月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整改任务,第二阶段重点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分工优化完善年度考核指标,12月底我市在栏目和信息发布内容上共梳理出1600多项疑似问题并逐一整改到位,整改提升工作全面完成。四是做好省级反馈问题整改。针对每次省级测评反馈问题,印发了《关于反馈2019年省政务公开办考评六安市问题清单的通知》《关于反馈2020年省政务公开办第一次政务公开考评问题清单的通知》《关于反馈2020年省政务公开办第二次政务公开考评问题清单的通知》,就每次测评反馈情况,秘书长要专题听取问题整改情况。五是个人隐私排查监管常态化。将隐私排查纳入常态化季度监管和专项信息行动当中,对泄露个人隐私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时予以加重扣分,约谈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0〕14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个星期的隐私排查工作,共累计排查疑似泄露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5773条,其中市直部门1153条,县区(管委)4420条,整改了5162条,妥善保留611条(根据相关考核要素,例如:环评公示要求公开联系方式、扶贫工作入户公示要求公开帮扶责任人联系方式、行政村未配置电话的需公开手机联系方式等),范围覆盖了市、县、乡和村级,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六是开展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35号)要求,我市印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解读材料的梳理和筛选。经过前期的认真准备、调研、座谈,最终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涉及“六稳”“六保”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等相关领域8条政策解读(动漫解读5篇、图片解读3篇)向省级进行推荐报送。七是做好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稿件报送和日常刊发工作。今年四月我市将“政务公开交流”纳入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内容当中,并列入综合考核加分项目,鼓励各地各部门报送高质量稿件,加大经验交流做法力度。同时,我市积极学习省办及其他兄弟地市的先进经验,刊发“政务公开工作简报”专项期刊,每期发布县区和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供其他单位学习借鉴,既是对单位工作的肯定,也提供了一个共同促进和学习的平台。2020年我市共刊发“政务公开工作简报”3期,政务信息8篇,其中被省级采用1篇。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与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三个不足”:一是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不足。政务公开涉及范围广、内容多,考核点与部门职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内容有着密切关系,大的方面涉及到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小的方面涉及到部门科室人员信息的公开和更新,因此要满足常态化发布工作,就必须保证要有专门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多数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专职时间都较短,或因单位工作分工等因素造成无固定人员专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成为制约政务公开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能力不足。近年来,我市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提升公开水平、增强公开意识的重要抓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文件,但是随着新《条例》取消了信息公开申请“三不限”的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明显提升,部分市直单位和基层政府在依申请公开处理规范上的问题逐渐显现,处理机制不健全、流程不规范、答复不标准的问题在县区和乡镇较为严重。三是基层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不足,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大多数重视信息发布及时规范,但是县区直部门和乡镇对考核指标和内容不能深入学习,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信息靠调度,公开靠督促的被动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

(一)落实问题整改,用好督查考核指挥棒。按照“六个一”(即一季度一监测、一季度一反馈、一季度一落实)的模式,结合日常随机巡查,利用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处理机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做好监测问题的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效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保障,做好政务公开基本功。严抓政务公开责任人制度,落实政务公开领导考核机制,努力实现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确保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专项汇报,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高位推动。加强人员培训,按照年度培训、季度培训、专题培训、上门培训四种模式全面助力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结合季度测评情况,开展季度培训,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指导培训,结合日常测评情况对落后部门进行上门培训,从基础信息到重点领域信息,有针对性地指导,全面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

(三)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让公开惠及基层群众。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完善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创新政务公开形式,通过点线面结合、县乡并举,在政务服务大厅打造集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获取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为公众提供导购式、指引式信息服务,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现阶段,我市以裕安区、金寨县、金安区作为政务公开专区先行先试县区,专区建设有序推进。同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指标体系,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等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及深度,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公开事项 公开事项 内容要求 自评得分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13%)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5%)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5
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3%) 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按月或按季度公开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 3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5%) 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级政府部门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5
二、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10%)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3%)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3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3%)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3
(三)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4%) 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固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把关机制,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 4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10%)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4%)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4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3%)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3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3%)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3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10%)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4%)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4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3%)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3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3%)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3
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 (一)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3%) 围绕深入实施“1+8+N”方案体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信息公开。 3
(二)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4%) 围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加大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4
(三)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3%) 围绕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城镇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河(湖)长制落实等相关信息公开。 3
六、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13%) (一)编制事项目录。(5%) 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部委印发的标准指引和我省梳理指南,编制完成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基层政府根据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指引目录,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5
(二)建设公开专题。(3%) 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提供信息检索功能,并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3
(三)完善工作制度。(3%) 基层政府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机制,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 3
(四)推进示范创新。(2%) 各市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县(市、区)作为市级示范区,各县(市、区)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22%)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 2020年底前,各地各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地本部门政策法规,设置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专栏链接,并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 2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5%)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借鉴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5
(三)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2%) 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2
(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5%) 强化政府公报在权威发布、政令传递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加强对各级政府公报刊载内容的审核,确保刊载内容权威、规范、准确。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合理确定出刊周期,逐步做到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和施行前刊登。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创刊以来刊载内容全部上网,提供文件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利用。 5
(五)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5%) 建立健全热线工作制度,规范热线服务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丰富知识库内容,拓展数据支撑能力。加大热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5
(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2%) 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1%)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1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2%) 各级政府部门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2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2%)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厅(室)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2
(三)强化培训工作。(2%) 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2
(四)开展专项行动。(4%) 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将隐私排查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开展全省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对解读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予以加分。 4
(五)加强工作交流。(2%)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报送优秀稿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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