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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安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反馈

来源单位:市政府办(政府外事办) 发布时间:2020-10-19 17:37 访问量:

关于《六安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反馈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组织编制了《六安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的意见,8月18日至9月18日,我委同步通过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单位反馈修改意见7条,未收到相关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见下表。

序号

反馈单位

具体意见

采纳情况

原因

1

市财政局

建议慎重考虑我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部分采纳

标注氢能产业发展目标值将根据市场和技术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2

市经信局

建议在“(五)加强区域合作”部分,增加我市氢能产业与省内其他市、长三角区域合作的切入点,建议以表格形式列出各地氢能产业链的发展方向、重点企业、发展优势,以及与我市氢能产业链合作的思路与方向。

部分采纳

已将国内外氢能企业信息作为附录2

3

建议附件增加:国内外氢能产业链龙头企业信息库、重点招商引资对象信息库,国内氢能产业基地布局及情况介绍等。

已采纳

详见规划附录2

4

市交通局

 

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计划任务栏内,建议增加逐步将出租车、公务用车更换为氢燃料电池汽车。

未采纳

出租车、公务车为乘用车,目前规划中设定的加氢站数量较少,暂不适宜乘用车布局。

5

“到2025年,在现在301路...”修改为“在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到2025年”。

未采纳

不在规划中使用此类表述

6

市城管局

建议将《六安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第四项重点任务中的“专栏3加氢站建设计划”中修改为“到2025年,新增2座固定式加氢站,到2030年新增3座加氢站“

部分采纳

标注氢能产业发展目标值将根据市场和技术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7

市应急局

(二)重视安全保障,建议加入“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前期审批手续”。

已采纳

 

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投创中心、市产投公司等

无意见。

 

 

公众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