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六安市政务公开第一次省级测评结果的整改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政府外事办)发布时间:2020-09-2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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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反馈2020年第一次政务公开考评问题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反馈2020年省政务公开办第一次考评问题清单的通知》(六政务公开〔2020〕23号)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并在今后工作中要做到举一反三,此次47个市直部门及各县区共整改问题255条问题,整改效果显著,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政策文件发布规范度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已经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要素完整,各政策文件均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要素,提供PDF文本下载功能并与解读相互关联;二是按照规范性文件发文种类进行梳理,将本级自2016年以来公开的861件规范性文件,依照六政、六政秘、六政办、六政办秘进行归集公开。

(二)政策解读质量问题。一是在解读内容上,对2019年以来所有政策解读逐一排查,围绕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七要素进行详细解读,尤其对避免庸俗化解读进行全面整改;二是在解读形式上,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同时将图片、音频、视频等非文字解读纳入日常考核中,要求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非文字解读;三是在解读时限上,要求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3个工作日内配套政策解读。

(三)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在对面向公众意见征集时,征集不少于30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季度和年度测评中。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要求,打造“意见征集库”,各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府重要重大决策、重要实施方案及与公众生产生活、企业营商环境、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等文件,在出台前,需在市政府开设的“意见征集库”进行意见征集,并将通过其他渠道征集的意见在“意见征集库”内进行意见归集并公示意见采纳情况。充分体现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让政策落地后更加符合实际。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问题。全面排查历年信息公开年报,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年报,明确各级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各县区审核后,再统一由市级把关,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确保数字间不存在逻辑错误,避免雷同,涵盖重点任务信息。

(五)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问题。一是针对省级下达的做好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0〕14号)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排查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财政专项资金等领域的清册表是否涉及个人隐私,重点关注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残疾类别等敏感信息。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并将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使此项工作长期贯彻落实下去。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整改工作为新起点,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务公开质量。

(一)加强学习、提升水平。我市将立足工作实际,严格对照此次反馈的问题逐条整改,不断查缺补短, 总结新经验,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水平。

(二)强化领导、注重落实。我市将继续保持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更新信息、维护信息,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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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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