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20-06-1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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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我委起草了《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积极建言献策。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22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邮件、邮箱、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314室,邮政编码:237000,电话:0564-3379722,信封上注明“ 反馈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sfgwqyk@126.com,传真:0564-3379750。

 

 

 

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升级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以及《合六经济走廊发展规划》,落实《全市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把开发区作为合六经济走廊重要载体平台,着力实施开发区“1310”行动计划,“1”就是“一个定位”,即“工业强市主阵地、高质量发展增长源”;“3”就是“三融合三为主”发展思路,即“产城融合,以产为主;二三产融合,以加工制造业为主;主导产业融合,以战新产业为主”;“10”就是通过实施“十项措施”,推深做实开发区规划引领管控,推进存量企业“老树发新干”和增量企业“积树造林”工程,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严格考核评价,持续推动开发区创新升级和提质增效。

二、发展目标

(一)总量规模迈上新台阶。通过3年时间,全市开发区实现经营销售收入翻一番,工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其中战新产业产值占比达35%以上。开发区单位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显著提高。全市开发区均进入省级评价前65位,其中一半以上开发区排名迈入全省第一方阵,有2-3个开发区进入全省前列。

(二)工业骨骼得到新壮大。通过实施“积树造林”“老树发新干”工程,落户投资10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个左右、投资5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个左右、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0个左右。培育经营销售收入100亿元龙头企业5家以上、50亿元龙头企业10家以上、10亿元龙头企业30家以上。培育一批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进行直接融资方式发展壮大。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和管控。坚持推深做实开发区规划管控,切实发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三条控制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四至范围、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实施统一规划管理,注重突出整体和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统筹使用空间资源的原则,支持开发区对同一类型的中小企业项目进行集中布局,建设专业化、特色化园中园,促进小而精项目落户和集聚发展。乡镇工业园区要在既有空间范围内开展升级改造,不得再扩大空间范围,特殊情况下确需扩大发展空间的,须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加强产业布局引导,市开发区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打造发展标杆;金安开发区围绕建设合六经济走廊六安新城,科学推进片区综合开发,全面提升产业发展和城市能级;六安高新区瞄准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目标,围绕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产业链加快布局创新链,打造合六经济走廊重要科创产业平台;其他省级开发区围绕合六经济走廊发展规划明确的产业定位,完善主导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和推进措施,加快构建特色产业体系,积极争创省级特色园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二)实施“积树造林”增量企业工程。用植树造林的理念,培植开发区“工业树”、育护“产业林”,不断做大工业骨架、做强工业骨骼。建立开发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年度前期工作库、年度投资建设库“三库联动”机制,形成“谋划一批、转化一批、实施一批”的梯次推进布局。突出加工制造业为重点,按照全产业链思维,画好工业结构“树图”,按图索骥,建立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库。围绕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建设、建设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投产等各个环节,对工业签约项目、落地建设项目、投产达效项目进行持续跟踪调度服务,细化分类、明确标准、动态联动。把开发区实施“积树造林”成效纳入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根据“全市重点工业项目推进工作考评指标体系”项目签约、落地建设、建成投产情况进行评估打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投创中心,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三)实施既有企业“老树发新干”工程。按照管护老树的思路对开发区既有企业进行扶植,通过整合嫁接、技术改造等方式助推转型升级、壮大规模,实现“老树发新干”。围绕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基建)、采矿冶金(新材料)、绿色食品(生物医药)五大主导产业,支持迎驾集团、应流集团、六安钢厂、胜利精密等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强强联合、股份制改造、境内外上市或定向增发等手段做大做强。围绕“一基地一工程两专项”建设,大力支持高端装备零部件、氢能源、航空装备、先进光伏的头部企业发展壮大,力争更多开发区纳入省“三重一创”建设。支持开发区既有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实现提质增效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推深做实“攀亲结故”工程,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合作,逐步实现每个开发区至少与一个高校(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引导支持高校院所与我市科技企业共同承担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鼓励技术持有方以技术、设备入股等形式,与投资者建立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实体。加快建设双创平台,鼓励开发区建设类型多样的孵化器和功能完备的加速器,积极兴办创业苗圃、创业社区、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大力支持“凤还巢”,加快建设各类创业园,吸引更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兴业。坚持走“科创+产业”道路,优先支持开发区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项目建设,带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数管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把招大引强作为“一号”工程,围绕落户百亿元投资项目的目标,着力招大引强、招高引新。要总结借鉴招商引资经验,认真研判和分析筛选招商线索,持续用好以商招商、组团投资产业园、产业基金等方式,提高招商精准度。鼓励各开发区探索购买招商服务新途径,加强与科研院所、第三方中介机构等社会化组织对接交流,积极开展中介招商、委托招商、资本招商等多元化市场招商方式。充分发挥基金的“杠杆”作用,灵活运用好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及市场化子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招商引资,持续提升招商引资水平。严格招商合同管理,坚持重诺守信,强化双方履约跟踪督导。(责任单位:市投创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六)创新开发运营模式。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机遇,围绕长三角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各开发区与沪苏浙地区开展园区合作、项目对接,大力发展“飞地经济”,争取建成2-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省际合作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打造高质量的利用外资载体和开放平台,建设国际合作产业园。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运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开发模式,支持开发区把建设、招商、运营、管理和园区服务委托给市场主体进行市场化运作。鼓励开发区推进或引进公司制管理模式,吸纳国内外资本和企业投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境内外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合作,参与开发区投资运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七)实行“一把手”工程。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开发区工委和管委要切实担起开发区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推进开发区创新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集中精力办好开发区。进一步发挥“带着干、教着干、盯着干”机制,结合“四送一服”“千名干部进万企”专项行动,市领导联系100亿元以上项目,部门领导联系10亿元以上项目,从服务机制、要素保障、优化审批等方面,加强项目落地全流程精准服务。选强配强开发区领导班子。持续推动开发区管理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整治懒政怠政、“多推虚浮”问题。省级开发区要严格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的要求,统一班子领导、统一管理考核,切实将部分开发区“整而不合”的问题整改到位。完善对开发区的审批赋权机制,依法合规向开发区下放审批管理权限,既防授权不足损害效率,又防授权过度失控跑偏,做到授权相宜、管控有度。(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市有关部门)

(八)完善政策工具包。实施差异化政策,对落户开发区的牵动性、引领性的大项目,加大重要资源、关键要素的倾斜力度;对落户开发区的中小项目,充分利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助推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壮大。优化投资结构,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项目向开发区倾斜,提高开发区的项目在市县两级政府投资计划中的份额。优化土地供给,优先保障两新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对投资强度超过3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超过30万元/年的开发区给予土地指标倾斜。加快推进“标准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僵尸企业”处置退出机制,加快释放存量资源。完善招商政策,开发区可以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区在政策范围内制定业绩考核办法,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纳入考核激励,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创优人才环境,创造能人经济发展条件,对重点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教育方面等予以优先支持,高标准配置人才公寓、教育医疗、文体娱乐等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

(九)推动开发区全面发展。围绕“三融合三为主”发展思路,坚持加工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同步增长、存量调优与增量带动并驾齐驱、新基建与新业态深度融合,实现广区域、大产业、多融合的发展格局。引导开发区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力度,动态做好纳规升限,增强发展后劲和产城融合支撑。瞄准产业高点,树立未来产业培育理念,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打造1-2个可持续、可迭代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加工制造业融合,推动制造业主辅分离,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物流(冷链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不断提升服务经济比重,加快产业价值链向高端攀升;支持开发区在教育、医疗、文化、金融、信息消费等领域完善配套,有条件的开发区发展精准医疗、智慧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满足蓝领、白领人才的多元化生活需求。支持开发区加快在线新经济和数字新基建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在线新经济园,建成一批创新型智慧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

(十)强化考核评价。充分利用和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对标对表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关注“四上企业”个数,新增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数量、亩均税收、亩均投资以及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考核权重较大指标的发展质效,推动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价任用挂钩。加大考核奖惩和督查通报力度,对综合考核进入全省前30位的开发区,除落实省土地指标、资金奖励外,市政府在土地指标、资金方面给予1:1配套奖励;设立开发区考核进位奖,对未进入全省前30位的开发区但考核位次前移5位以上的进行奖励。对综合考核排名处于全省后5位的开发区,市政府约谈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并予以通报、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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