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7-05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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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远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和提高基层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规范和提高基层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关注。你们在建议中对目前基层单位聘用人员约束力不强,基层工作人员公信力不足,归宿感不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剖析,并提出了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规范制度,统筹提高等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分析透彻,针对性很强,我们表示赞赏和感谢。

一、基本情况

我市城区基层单位聘用人员统称社区工作者,分为专管员和特岗人员两大类,涉及人社、民政、党建、司法、卫生、城建等各个部门,具体承担居民群众的日常服务工作以及各级职能部门的“末梢”工作。基层工作者参与社区的各项建设工作,密切联系居民群众,为政府部门提供良好的施政基础,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合理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劳动报酬是对社区工作最直接的关心和关爱。我市城区社区工作者分金安和裕安两区,分别由两区政府统筹管理,所在街道具体负责。目前两区都做到了社区工作者“凡进必考”,所有在职人员全部与街道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但金安区和裕安区在劳动报酬管理上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2020年1月22日,金安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管理的通知》(金办〔2020〕2号),该文件具体规定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不低于事业单位管理岗10级职员工资落实待遇,将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分为基础报酬、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工龄补贴、综合补贴、职务补贴。其中基础报酬、工龄补贴、职务补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统一支出,业绩考核奖按不低于总报酬的30%确定,最高不超过每年22800元,所需资金由街道统筹解决;综合补贴由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构成,交通补贴每人每月200元,通讯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所需资金可从社区工作经费中列支。金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全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同时还规定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建立社区工作者报酬正常增长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规范,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据了解,目前金安区社区专管员年度工作奖励按每人每年22800元发放,工资按工龄等区分档次,标准在每人每月5000至6000元之间,特岗人员一次性工作奖励按事业单位财政在编人员80%比例发放,月工资标准在5500至5800元之间,两类人员月工资标准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相近。据了解,裕安区没有出台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管理相关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组成和标准与金安区基本一致,但没有业绩考核奖励或一次性工作奖励。

二、存在主要问题

基层工作人员数量大,涉及不少家庭,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社区专职人员劳动报酬标准问题一直是基层工作人员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市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同城不同待遇。金安区出台了具体管理规定,从薪酬组成,薪酬标准和待遇保障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建立了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既稳定了人员队伍,也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但是同处于一个城区的裕安区没有出台相关规定,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普遍较金安区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基层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待遇水平整体不高。基层工作人员是党和政府各项政策具体落实者和执行者,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劳动量特别大,加班加点现象尤为突出。但带薪休假未能得到贯彻落实,公积金按最低比例缴纳等,基层工作人员的付出与其应当得到的报酬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财政保障有限。虽然社区工作者的基础报酬、社会保险等纳入财政统一保障,但有些待遇比如业绩考核报酬所需资金由街道统筹解决,综合补贴所需资金由社区工作经费中列支,但由于部分街道没有收入来源,工作经费有限,这样就很难保障基层工作者的全部劳动报酬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三、下步对策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基层工作人员待遇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30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号),中共安徽省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15号),中共六安市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六发〔2018〕29号)等文件,对规范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提出了要求。

经与市民政局联系,我市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意见》,具体明确:社区工作者劳动报酬标准,规范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夯实保障基础,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明确市中心城区的城市社区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研究制定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要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分级培训制度畅通发展通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乡镇)干部力度;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据悉该文件通过市政府、市委常委会后即印发实施。该文件是我市规范社区和提高基层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纲领性文件,文件印发实施后将有效解决市城区社区工作者劳动报酬问题,社区工作人员地位及晋升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更好的服务社区工作。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科

联系电话:梁允让 0564-3376007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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