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市财政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照标准有序规范开展助学金发放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拨付到位。
截至4月底,市财政陆续拨付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共计977.81万元。
据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我市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按照相关标准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一是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
二是实施普通高中贫困生分档助学补助。按照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是拨付中职建档立卡贫困生国家助学补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柴军:我们1至4月份市本级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是56.562万元,惠及学生1152名,另外还拨付了中职建档立卡贫困生国家助学金补助137.2万元,惠及学生1234名,切实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我们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