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意见反馈】《六安港总体规划(调整)》征求意见反馈表
为了提高《六安港总体规划(调整)》环评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证性,3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六安港总体规划(调整)》环评公众参与座谈会。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港口企业代表等30余人参加座谈。会上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了现场意见征集。调查表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12条,其中采纳11条,不予采纳1条。采纳与否的理由见下表。
序号 |
部门 |
意见 |
落实情况及说明 |
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做好与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协调 |
已采纳 |
2 |
市生态环境局 |
重点对涉及的河流水资源、水质影响进行预测,并提出预防措施。 |
已采纳 |
规划过程中应注意与安徽省三线一单进行衔接,以“三线一单”和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控为评价主线。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耦合关系,为红线划定、管控和“多规合一”提供基础支撑。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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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陆河统筹、区域联动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逐步恢复自然岸线或人工岸线的生态化改造,恢复河湖岸线自然生态,重塑生态岸线的生态功能,从而建立保护自然岸线长效机制。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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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水利局 |
做好与淮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的相关协调工作 |
已采纳 |
4 |
市农业农村局 |
各港区在建设及使用过程中会对港口所在水域内的鱼虾等水生生物洄游、繁殖、生长带来影响,建议在编制报告里,增加“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内容 |
已采纳 |
5 |
市旅游局 |
建议适当考虑皋城港区淠河旅游岸线 |
不予采纳。由于淠河目前尚不属于航道,因此,本次规划不纳入岸线规划范围。 |
旅游岸线规划应结合旅游人口数及环境承载力等调整规划相关内容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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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
霍邱港区注意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 |
已采纳 |
7 |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
规划中旅游岸线涉及饮用水源库区,建议做好环保设施 |
已采纳 |
8 |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
规划与丰乐河、杭埠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相关协调工作 |
已采纳 |
9 |
港口企业 |
规划与采砂规划相关性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