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卫生计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 [2014]2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六办发[2014]22号)要求,六安市卫生和计生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公布实施。
2.六安市卫生和计生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权力事项调整,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清单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4. 本着“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法定化。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卫生和计生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运行和落实进行监督。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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