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政府系统承办的5件重点建议和16件重点提案,按照内容和职责分工分别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主办和协办;96件建议分别由有关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直属机构负责办理。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任务,明确责任,认真办理。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都要落实好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亲自审核答复函;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都要做到"定岗、定责、定标准、定时限",将办理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具体人员。对代表议案、建议和委员提案所涉及问题,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因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政策规定限制,或超出本级政府职责范围,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清楚。
二、认真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建议和提案办理任务后,要认真核对,对需要重新确定承办单位的建议或提案,须按规定进行改办。各承办单位要把联系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做到先协商后办理,不沟通不答复。通过登门访问、邀请座谈、电话征询、参与调研等多种方式,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建议,确保做好沟通工作。承办单位在答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时,必须同时寄发征询办复意见表,代表、委员对办理意见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及时重新办理,直至满意。对涉及到多个办理单位的建议或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协办单位配合。如有需要协调的事项,由主办单位提请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或联系副秘书长协调。
三、时限要求。办理答复工作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代表建议由主办单位直接行文答复代表,其中重点建议的答复文稿须经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定;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由主办单位初拟答复意见,以市政府名义行文答复委员。各协办单位需在5月底前将涉及本单位的答复内容报送给主办单位,以便主办单位汇总答复给代表委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在寄送代表的同时均要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并分别抄送市人大人选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
四、主动公开。公开办理结果,是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办理成效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5〕5号)要求,在各自网站上做好公开工作。同时,各主办单位要将人大代表建议复文电子版传至lard@luan.gov.cn,政协委员提案复文电子版传至lazxtaw@126.com,以便在人大政协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市政府已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同时还将适时对办理工作进展进行督查和通报。
附件:1.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交办表
2.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表
3.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交办表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交办表
序号 |
标 题 |
市政府 牵头领导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市政府办联系科室 |
1 |
关于民办幼儿园应加强安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降低收费的建议。 |
王安义 |
市教育局 |
市发改委 |
秘书四室 |
2 |
关于加快舒茶人民公社景区建设的建议 |
(待定) |
市“一谷一带”办 |
市旅游委、市农委 |
秘书三室 |
3 |
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范围供水、排污统一监管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的建议 |
付新安 |
市城管局 |
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
秘书二室 |
4 |
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 |
余 泳 |
市民政局 |
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
秘书三室 |
5 |
关于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 |
束学龙 |
市工商质监局 |
|
秘书二室 |
附件2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表
序号 |
标 题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1 |
关于要求解决农机监理收费免征后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的建议 |
市财政局 |
各县区政府 |
2 |
关于加快实施落实“六安市鼓励采购地产品”各县区政府尽快出台文件和办法的建议 |
市经信委 |
各县区政府、六安供电公司 |
3 |
关于组建六安市推进霍邱钢厂复工建设工作领导组的建议 |
市经信委 |
|
4 |
关于加快批准设立“霍邱精细化工集聚区”的建议 |
市安监局 |
|
5 |
关于废止公务员为企业担保贷款的建议 |
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
|
6 |
关于加快推进合六叶工业走廊光伏集聚发展基地建设的建议 |
市经信委 |
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六安供电公司 |
7 |
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待遇,巩固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议 |
市委组织部 |
|
8 |
关于加大对霍山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 |
市财政局 |
市环保局 |
9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电供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
市发改委 |
市水利局、六安供电公司 |
10 |
关于加大合武高铁争取力度的建议 |
市发改委 |
|
11 |
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利用居民住宅楼架设商用电磁发射机(站、塔)的建议 |
六安无线电管理处 |
|
12 |
关于建立省级童车童床研发中心的建议 |
市科技局 |
|
13 |
关于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建议 |
市发改委 |
|
14 |
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政策调整后原凭“国有划拨土地证明”抵押贷款到期需办理变更登记相关问题的建议 |
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
|
15 |
关于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 |
5号重点建议 |
|
16 |
关于加强淠史杭灌区和五大水库水利风景区建设、打造和宣传六安绿色生态发展品牌的建议 |
市旅游委 |
省淠史杭管理总局、市委宣传部 |
17 |
关于加大对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
市重点局 |
市财政局 |
18 |
关于支持六安市青年电商创业的建议 |
市商务局 |
市人社局 |
19 |
关于加强我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
20 |
关于加快打造六安绿色智慧城市的建议 |
市经信委 |
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委 |
21 |
关于关闭市区活禽交易的建议 |
市政府办 |
市商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
22 |
关于加强城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建议 |
市发改委 |
市规划局 |
23 |
关于统一整合举办年货购物节活动的建议 |
市商务局 |
|
24 |
关于加大PPP融资力度,推进“一谷一带”建设的建议 |
市发改委 |
市“一谷一带”办 |
25 |
关于打造淠河湿地公园,推动六安绿色振兴的建议 |
市林业局 |
市城管局 |
26 |
关于政府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建议 |
市经信委 |
|
27 |
关于请求政府加快落实对林权抵押贷款制定优惠政策、降低贷款利率的建议 |
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
市林业局 |
28 |
关于稳妥推进退城进园、扶持工业企业持续发展的建议 |
市经信委 |
|
29 |
关于降低土地使用税的建议 |
市地税局 |
|
30 |
关于建立IPO绿色通道招商项目市区联动绿色通道的建议 |
市招商局 |
市金融办 |
31 |
关于下放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权的建议 |
市工商质监局 |
|
32 |
关于出台加快合六叶工业走廊发展具体措施的建议 |
市经信委 |
市发改委 |
33 |
关于叶集区享受政策性农业补贴资金的建议 |
市农委 |
|
34 |
关于市政府在叶集区筹融资工作方面给予更大支持的建议 |
市城投集团 |
|
35 |
关于帮助解决首矿大昌金属材料公司67.6235公顷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 |
市国土局 |
霍邱县政府 |
36 |
关于加大对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的建议 |
市环保局 |
霍邱县政府 |
37 |
关于加强城区居住小区内小广告管理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市城管局 |
38 |
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供水行业统一监管的建议 |
3号重点建议 |
|
39 |
关于给予贫困山区耕地占补平衡及重大项目用地计划特殊支持的建议 |
市国土局 |
|
40 |
关于加快山湖大道建设的建议 |
市交通局 |
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委 |
41 |
关于将大别山北高速公路的项目列入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并尽早开工建设的建议 |
市交通局 |
|
42 |
关于将“双太路”列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我市西南边远山区路网的建议 |
市交通局 |
|
43 |
关于贯通六安主城区大雁河、苏大堰两河的建议 |
市城管局 |
市规划局 |
44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危房改造的建议 |
市住建委 |
|
45 |
关于提高中心城区停车场使用效率的建议 |
市城管局 |
|
46 |
关于加快老城改造让拆迁户早日回迁安置的建议 |
市住建委 |
|
47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建议 |
3号重点建议 |
|
48 |
关于加强明清老街保护的建议 |
市住建委 |
金安区政府 |
49 |
关于尽快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南、示范园区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建议 |
3号重点建议 |
|
50 |
关于协调撤除G312国道合六收费站的建议 |
市交通局 |
|
51 |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需要集中清运的建议 |
市城管局 |
|
52 |
关于加强我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
市商务局 |
市城管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质监局 |
53 |
关于要求对淠河采砂实行市级统一管理的建议 |
市水利局 |
市交通局、市砂石管理处 |
54 |
关于将正阳路大桥列入城市路网桥梁规划进行修编并尽快予以修建的建议 |
市规划局 |
市重点局 |
55 |
关于环境整治刻不容缓的建议 |
金安区政府 |
|
56 |
关于要求尽快开通43和44路公交线路的建议 |
市交通局 |
|
57 |
关于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 |
市农委 |
市环保局 |
58 |
关于提升园林绿化品质,争创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议 |
市城管局 |
市财政局、 市编办 |
59 |
关于完善城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市城管局、市重点局、市规划局 |
60 |
关于对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议 |
3号重点建议 |
|
61 |
关于把将军路南延列入市本级投资重点工程的建议 |
市重点局 |
|
62 |
关于支持淠河生态经济带桥梁建设问题的建议 |
市交通局 |
|
63 |
关于真正发挥老淠河橡胶坝功能作用的建议 |
市城管局 |
|
64 |
关于下放燃气规划建设审批权的建议 |
市城管局 |
|
65 |
关于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叶集区城建和社会事业支持力度的建议 |
市发改委 |
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 |
66 |
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义务段教育属地管理职责的建议 |
霍邱县政府 |
|
67 |
关于配备中小学安保人员的建议 |
霍邱县政府 |
|
68 |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
市食药监局 |
|
69 |
关于加强学校运动场地建设,提升学生身体素质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
70 |
关于民办幼儿园应加强安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降低收费的建议 |
1号重点建议 |
|
71 |
关于加强和提高医保政策对县乡村医疗机构支持力度的建议 |
市人社局 |
市卫计委 |
72 |
关于加强古祠堂、古民居维修及保护的建议 |
市文广新局 |
|
73 |
关于恢复重建六安市直(老地委)机关幼儿园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
74 |
关于解决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建议 |
舒城县政府 |
市环保局 |
75 |
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护毛坦厂元亨文化的建议 |
金安区政府 |
|
76 |
关于加强“无烟校园”管理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
77 |
关于严格控制剖宫产率,维护母婴健康安全的建议 |
市卫计委 |
|
78 |
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中布局,将两区高中纳入市统一管理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
79 |
关于建设健康六安,助推健康脱贫实施的建议 |
市卫计委 |
市人社局 |
80 |
关于教师应和公务员一样享受效能奖和车补贴的建议 |
市人社局 |
|
81 |
关于六安市红色文化纪念馆建设的建议 |
市文广新局 |
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 |
82 |
关于加强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市公安局 |
83 |
关于抓紧实施“金寨黑毛猪”产业扶贫的建议 |
金寨县政府 |
市农委 |
84 |
关于六安茶谷再提速,推动六安绿色振兴的建议 |
市“一谷一带”办 |
金寨县政府 |
85 |
关于要求霍山县同等享受扶贫工作重点县有关扶持政策的建议 |
市扶贫办 |
|
86 |
关于加快舒茶人民公社景区建设的建议 |
2号重点建议 |
|
87 |
关于借鉴外地经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美好乡村建设进度的建议 |
市美好办 |
|
88 |
关于“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助推精准扶贫”的建议 |
市农委 |
市扶贫办 |
89 |
关于让生态养殖成为脱贫攻坚中的好项目的建议 |
市农委 |
|
90 |
关于要求整合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市编办 |
|
91 |
关于政府收购绿色长廊的建议 |
市林业局 |
|
92 |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
裕安区政府 |
市美好办 |
93 |
关于做好精准扶贫的几点建议 |
市扶贫办 |
|
94 |
关于加强史河总干等3条干渠上桥梁建设的建议 |
叶集区政府 |
市交通局 |
95 |
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 |
4号重点建议 |
|
96 |
关于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加快解决七零、八零后独生子女家庭的现实困境和后顾之忧的建议 |
市民政局 |
市卫计委 |
97 |
关于解决低速电动汽车上牌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
98 |
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
金安区政府 |
市民政局 |
99 |
关于禁止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和挡风帘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市工商质监局 |
100 |
关于多方位加强旅游强市建设,打造六安精品旅游项目的建议 |
市旅游委 |
|
101 |
关于进一步落实权责清单改革制度,统一和规范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优化政务服务的建议 |
市编办 |
|
102 |
关于停止安排“两院”参与城市房屋征迁工作的建议 |
市政府办 |
各县区政府 |
103 |
关于将在我市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先行纳入职工社会保险的建议 |
市人社局 |
|
104 |
关于建立各级人大代表公务派车制度的建议 |
市管局 |
|
附件3
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交办表
案号 |
标 题 |
市政府 牵头领导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市政府办 联系科室 |
42 (170、210、229、238) |
关于五里墩大桥扩宽的建议 |
付新安
|
市规划局 |
市重点局 |
秘书二室 |
68 |
关于城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建议 |
付新安 |
市住建委 |
|
秘书二室 |
27 |
关于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中湿地生态保护的几点建议 |
(待定) |
市“一谷一带”办 |
市国土局、霍山、霍邱县政府,金安、裕安区政府 |
秘书三室 |
138 |
关于保障我市豆制品食用安全的建议 |
束学龙 |
市食药监局 |
|
秘书二室 |
131 |
关于打造特色小镇,助推绿色发展的建议 |
付新安 |
市发改委 |
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
秘书二室 |
189 |
关于支持铁皮石斛为食品原料制作石斛白酒的建议 |
束学龙 |
市食药监局 |
|
秘书二室 |
1 (201) |
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
朱潘杰 |
市公安局 |
市工商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城管局 |
秘书三室 |
10 |
关于重振皖西庐剧辉煌的建议 |
|
市委宣传部 |
市文广新局、市编办 |
|
43 |
关于设立简易过街天桥的建议 |
付新安 |
市规划局 |
市重点局 |
秘书二室 |
142 |
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建议 |
束学龙 |
市经信委 |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秘书二室 |
132 |
关于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建议 |
余 泳 |
市交通局 |
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委 |
秘书三室 |
197 |
关于进一步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的建议 |
付新安 |
市城管局 |
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
秘书二室 |
108 |
关于加快我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共享的建议 |
束学龙 |
市经信委 |
市规划局、 市城管局 |
秘书二室 |
203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不动产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
付新安 |
市国土局 |
市财政局 |
秘书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