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你们好!
感谢您们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这封公开信,首先向您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环境保护作为当前的热点问题,备受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环境保护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且与每位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生态安全和您的生活质量。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污染源普查是全面掌握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因此,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凡在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它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均属此次普查对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依法进行的重大的国情调查。搞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建设生态文明,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2007年10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508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必须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拒绝和阻挠调查;《条例》规定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毁弃普查资料的,对单位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经营户予以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次普查的调查数据可能会涉及到您或贵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过,请您放心,《条例》规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对在污染源普查中知悉的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污染源普查取得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作为考核普查对象是否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的依据,不作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和征收排污费的依据。因此,普查结果不会对您或贵单位造成影响,请您消除疑虑,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有关资料。
按照六安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总体安排,从2008年1月份开始,普查人员将佩戴普查员证件陆续入户,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污染源数据填报的主体是各普查对象,请各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规定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主动配合政府搞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如果您有任何疑难问题或要求,可直接向普查人员询问,普查人员有义务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污染源普查表。
各普查对象,今天您所做的是利国利民、惠及子孙的大事。让我们携手合作、群策群力搞好这次污染源普查,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保护好六安的青山绿水、建设美好生态家园、造福子孙后代贡献一份力量!
衷心感谢您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积极配合,祝事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二○○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