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2003年1月24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六安,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重点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国际资本加速向我国集聚、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加速向中西部转移的历史性机遇,切实把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广泛动员,举市而为,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强化政策支持,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市外来投资规模迅速扩大,质量明显提高,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
2、主要目标:“十五”后三年,全市招商引资的速度,在2002年基础上年递增16%以上。其中,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年增幅20%以上,其他县区年增幅16%以上;实际引资累计达到40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境外引资总额1亿美元左右,境内引资总额30亿元人民币以上。同时,建立完善的外来投资服务体系,构建对接资本流动和产业重组的最佳平台,努力使我市成为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首选地之一。
3、引资重点:面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港、澳、台地区,全方位、宽领域地延伸招商引资触角。积极争取境外、沿海及发达地区大公司、大财团投资六安;大力引导中小企业和事业有成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六安籍在外工作人员回乡创业。
以工业项目招商为重点,尤其鼓励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市域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项目,引导外来投资者重点投向食品、纺织、羽绒、中药材等优势资源加工业和汽车、电子零部件制造业;投向农业、水利、交通、矿产、市政、环保、生态等基础产业和金融、保险、信息、旅游等新型三产项目。吸引外来投资者通过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租赁和承包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以增加就业为重点,承接劳动密集型梯度转移项目。
二、完善有关政策
4、实行土地优惠政策。
(1)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投资工业项目,土地征用费除上缴中央、省和支付给农民的以外,一律免收。同时,由政府出资,每1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再无偿提供一亩土地,使用50年。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企业资产重组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资源深加工项目、安排下岗和待业人员较多项目,政策更优,一事一议。
(2)投资农林牧渔业,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金按评估价优惠60%。
(3)投资建设公用设施的,按划拨方式提供用地20年。
5、实行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1)新建的工业独资项目,投产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由企业所在地方财政按50%奖励给企业。
(2)外来投资兼并、收购、租赁、承包工业企业,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0年内由所在地方财政按50%奖励给企业。
(3)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在国家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期满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由所在地方财政按50%奖励给企业。对投资回收期10年以上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一事一议。
(4)外来投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新上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前5年由地方财政对该企业给予上缴数额50%的奖励。
(5)外来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建设的专业批发市场或大型商城投用后,投建单位直接经营(非转让的)缴纳的新增税收地方分成部分,3年内由地方财政给予30%的奖励。
(6)外来投资新办服务性企业,吸纳已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职工达到企业职工人数30%以上,并已签定三年劳动合同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至2005年。
6、实行行政规费优惠政策。投资园区内工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旅游开发、专业市场项目,建设期内市级行政性收费全免,事业性收费和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按低限减半收取。
7、实行引资激励政策。市政府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人民币招商补助费用,不足部分据实追加。对引进市外资金兴办工业企业的市内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按验资、审核后确认的实际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在市本级纳税的,由市财政安排招商引资补助费用: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按1.5%计算;1000万—50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1%计算;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按0.5%计算,分段累加计算补助费用。引资贡献大的,记功奖励。
从行政渠道争取的非切块无偿项目资金和从非行政渠道争取的无偿资金,其费用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8、依照国家、省规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而本意见未列入的,依照国家、省规定办理。市内各种性质资本在各类园区投资工业的,比照上述优惠政策执行。
三、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和方式
9、培育招商引资主体。继续推动政府牵头招商,全民参与招商,加速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资产重组步伐,为资本流入构建对接的平台,逐步将企业培育成招商引资的主体。
10、发展民间招商中介组织。民营招商中介组织可专事招商引资,可受外商委托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会计、律师、公证、审计、咨询、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
11、抓好招商网站和项目库、客商库、在外六安籍人才信息库建设。搭建市县区招商网,通过信息平台宣传六安,推介项目。市和各县区每年分别要推出20个以上有吸引力的达到商务计划书深度的招商项目。
12、改进招商方式。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投资贸易洽谈和政府组团招商。积极探索推行招商形式多样化,采取小分队招商、部门联合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媒体招商等各种有效的招商方式,实行“企业盯企业,人盯人”的办法,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性。
13、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承担列入市级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单位和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为该项目引资第一责任人。对签约项目由招商引资责任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优化投资环境
14、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清理现有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简化手续。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对企业具有审批和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一律进入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张收费目录,一份材料清单,“一站式”办结。新设立企业(公司),一律实行工商受理,关联审批。
15、营造法治环境。凡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刑事、安全检查除外),一律实行申报制度,由检查部门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外来投资者的车辆,发生一般违规行为,交警、交管、市容等部门只对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纠正,不扣车,不罚款;外来投资企业根据需要,可配备经济民警。
16、建立信用环境。增强政府部门信用意识,认真落实政策,坚决兑现承诺,建设“诚信六安”。积极引导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建立银政、银企良好合作关系。
17、建立评议制度。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实行党风政风评议。市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每年两次征求投资者对执法和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执法行为及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意见,作为对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外来投资者的投诉随报随查,对典型案例由新闻媒体曝光。受外来投资者投诉年达三次的单位,投诉事实经投诉中心核实无误,单位直接负责人免职,经办人待岗;垂直部门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按上述规定处理。
18、建好园区载体。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省级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充分发挥其招商引资的载体和主体作用。在现有基础上,集中力量,奋斗三年,建成10平方公里左右的开发新区。区内布置食品工业园、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医疗器械工业园、皖西羽绒工业园、纺织工业园和信息产业工业园。抓紧规划,尽快启动叶集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建设好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按照创新管理、强化功能的要求,加快各类企业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市、县区应积极引导和安排外来投资项目落户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县区引资项目落户市开发区和乡镇引资落户县区工业园区的,新增税收地方分成部分实行五五共享。
五、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19、市委、市政府成立招商引资责任组,统一负责政策拟定、重大招商项目编制、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宣传策划、督促检查等工作。责任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
20、实行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和全程推进制。各县区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一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完不成本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下一年度日常工作由副职主持,本人主抓招商引资。市四个班子所有成员都要联系重大项目,全程跟踪督办、服务。
21、实行量化考核。市直按全额拨款单位(不含学校)在编在职人员年人均10万元人民币确定单位引资任务,其中市四个班子办公室、驻外机构和经济主管部门按年人均15万元人民币安排单位引资任务。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既要完成本职工作,又要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22、兑现奖惩。实行招商引资目标单列考核。市招商引资责任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进行招商引资的认定和考核。市直单位和县区招商引资目标,与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评挂钩,与年终评优挂钩,与奖励挂钩,与干部提拔挂钩,与财政供给人员收入挂钩。
市四个班子领导成员和有引资任务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年交引资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市直单位班子成员每人800元人民币。市直全额拨款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与单位引资任务挂钩。年度考评时,按规定兑现。垂直部门和少数市直单位只奖不罚,垂直部门引资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房地产投资不列入招商引资考核。
市委、市政府对招商引资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连续两年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直单位或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原因。
23、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市县区都要加强招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配齐配强专职领导和人员。市政府驻外机构,要把主要职能转向招商引资。要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专业招商人才,加速造就一支复合型、高素质招商引资专业队伍。
24、加强宣传推介工作。宣传部门要围绕如何宣传六安形象、推介六安优势、营造开放氛围、促进招商引资,研究策划制定整体宣传方案和具体方法步骤, 富有创意地、坚持不懈地予以实施。
25、市直相关单位要据此细化落实措施,各县区可参照本意见制定实施办法。
本意见由市招商引资责任组负责解释,自2003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