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深化和完善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积极响应省民政厅和省慈善协会的号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城乡养老机构、困难老人献爱心的认建认养认助活动。
据了解,活动将根据自愿原则,结对帮扶,物质支持和精神慰藉相结合。其中,认助认养对象范围包括全市城乡特困老人、特别是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认建对象则是各类养老福利机构(含政府办和社会办),如农村敬老院、五保老人之家,城市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其中,认建各类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则上以现金为主;认养认助城乡特困老人、特别是“三无”老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原则上也以现金为主;对农村敬老院、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机构的老人认养认助的,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同时也可以是援助工程项目或公用设施;单位和个人既可以认养认助一名和多名困难老人,也可以认养认助一所和多所农村敬老院、城市养老福利机构等;认建认养认助单位和个人可在本区域实施,也可跨区域实施。认养认助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一年后可继续延续。若志愿者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认养认助义务,应提前3个月向市、县区的民政部门和认养认助对象本人提出申请,由市、县区的民政部门及时调整变更。
为帮助志愿者进行认建认养认助活动,市、县区民政部门将向社会公布认建认养认助对象和养老福利机构,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发挥榜样作用,带头志愿认养认助困难老人。并积极引导志愿者进行认建认养认助登记。据悉,我市具体的实施方案还在细化中,不久将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