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征集时间:[ 2021-05-06 00:00 ] 至 [ 2021-06-05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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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精神,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6月5日。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6月5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yjzjk.luan.gov.cn/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scjg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512办公室,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510417693@qq.com;

(四)联系电话:0564-5136031.

来信请注明“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docx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精神,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体制机制,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力争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达到较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重点任务

(一) 强化执法司法,确立“严保护”工作机制

1.强化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专利、网络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关键领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实施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加大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打击力度,推动解决涉案侵权物品处置等问题。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正确运用法定赔偿,依法支持权利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的威慑作用。强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

2.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促进法律适用一致,统一审判标准。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之间沟通联络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协调配合。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取证规范,注重使用证据保全和民事调查令制度,引导公证机构发挥证据保障作用,注重发挥相关领域专家意见书的作用,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3.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依法落实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公开制度,在重大案件审理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监督。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司法执法监管协作机制。

4.突出重点领域保护。加强地理标志、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和中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商平台相关各方落实责任,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推广使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合同示范文本和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提高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质量,推进中药技术国际专利申请。完善中药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强国际保护。在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下,做好道地药材标志保护和运用。加强六安茶谷开茶节期间的茶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突出特色保护。建立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完善六安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运行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钢铁、光伏制造、高端装备零部件、新型显示、航空装备、5G、燃料电池等行业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转化项目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助力加快发展。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快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乡土特色产品品牌保护和认定。持续强化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第一批、第二批互认互保产品清单的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监管。积极参与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区域品牌价值评价。

(二)强化协同配合,优化“大保护”工作格局

6.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和民事行政审判、执行监督等职能。探索建立奖优惩劣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依法公开执法办案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监督问责,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7.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保护。提升专利质量,培育高价值专利,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群。探索组建商标品牌专家顾问团,加强区域品牌保护,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增强商标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通过净化版权市场环境,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结合地方特色,通过行政指导、政策激励等形式鼓励地理标志的申报和保护工作。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促进优良新品种转化运用,扎实推进新品种惠农工作。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大重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8.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机制,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的各自优势,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经济和社会事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和具备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仲裁员队伍,加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存证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与仲裁确认、司法确认融合度。在案件多发地区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订立合同时选择仲裁纠纷解决方式,或纠纷发生后达成补充仲裁协议。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发挥作用。推动成立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组织,引导代理行业自律自治。以知识产权专员队伍为基础,组建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学校、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工作。

9.强化信用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体系,统一归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并依法公示,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以及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严重违法等行为实施者、恶意诉讼行为人纳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并实行多部门信息互认和共享,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发布和大要案查办工作通报制度,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公开执法办案信息。

10.加强专业技术支撑。支持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用好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等,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实现知识产权溯源保护。积极构建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实行技术调查专家制度,整合技术专家资源,引进省级技术专家库专家,建设市级技术专家库。有效衔接司法、行政领域专家库,在执法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技术调查官和相关技术专家的意见建议,协助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

(三)强化体制改革,构建“快保护”工作路径

11.加强保护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市、县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畅通解决渠道,鼓励司法鉴定机构、评估机构发展,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构,通过快速反应机制从快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在产业集群园区成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

12.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配合推动高价值核心专利优先审查,落实商标注册申请便利化措施,提升植物新品种等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建设,加强窗口业务质量管理和人员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六安受理窗口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把窗口打造成为推进国家商标战略的有效实施载体,支持创新创业的重要服务平台,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样板。开展优秀代理师、优秀知识产权专员评选活动,提升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质量。

13.健全协同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社会监督协同保护机制。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制作用,抓好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工作。推动跨地区保护协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加强在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推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程序标准高效衔接。推动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有机衔接,提高维权效率。

14.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大力缩短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周期,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审判和调解速裁工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裁判方式改革,实现与行政处理程序的无缝对接。面向重点关注市场,在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建立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推动简易案件快速处理。鼓励专利权人及时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推动电商平台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开展网络生态治理系列专项行动,打击侵权信息传播,依法协助处理涉互联网的知识产权案件。加强部门沟通,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行为。

(四)强化交流合作,营造“同保护”工作环境

15.加强海外维权援助。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抓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实施,加强我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接收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申请,视情况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应对建议。对于影响重大、疑难或当地无法自行处理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及时报送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安徽分中心,并配合省分中心进行纠纷应对指导。加大维权援助补助力度,切实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对开展国内、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包含诉讼、仲裁、行政处理)并胜诉的市内企事业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0万元补助。鼓励保险机构围绕我市企业“走出去”的实际需求,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工作的有机衔接。

16.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积极组织我市有影响力的单位参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活动,扩大经济发展外向度。积极参加国际、国内交易会,充分利用服务贸易展会平台,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交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人员经费。发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开发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符合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

(二)完善基础平台。强化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完善流程、简化手续、丰富功能,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信息统计监测与梳理分析。加强执法信息报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对案件线索综合研判能力。

(三)培育专业队伍。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加强基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强化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交流培养,促进能力水平提升。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支持高校建设知识产权学院和学科,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校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职业教育,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人员在职培训制度,大力引进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培养精通知识产权国际法律规则的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制度。

(四)加大资源投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建设,在执法人员、资金、装备、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鼓励各级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依法支持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鼓励企业增加资金投入,并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

(五)实施考核评价。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价,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各级党委综合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六)加强奖励激励。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鼓励各级政府充分利用现有奖励制度,对知识产权保护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社会参与者加强表彰。完善侵权假冒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地理标志、驰名商标、专利维权等奖补政策投入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依法合规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工具供给。

(七)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和公益培训,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警示引导,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和典型案例,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氛围。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世界图书与版权日等宣传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进乡村。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普法教育、科技创新、诚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2020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进一步细化全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经过认真研究,起草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征求37个市直单位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 12个单位提出27条建议,24个单位无意见,1个单位未反馈,电话说无意见。经过研究进行修改完善,其中未采纳8条,部分采纳3条,采纳16条。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25年远景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共三个方面16条具体内容,约8530字。《实施方案》力求既落实好《意见》《举措》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动作”,又突出彰显六安特色的“自选动作”。

(一)关于重难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完善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体制机制。重点一是强化执法司法,确立“严保护”工作机制,强化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二是强化协同配合,优化“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和公证机制。三是强化体制改革,构建“快保护”工作路径,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大力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四是强化交流合作,营造“同保护”工作环境,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和加大维权援助补助力度工作。难点在于查处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领域电子数据证据收集以及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等方面存在一定操作难度。

(二)关于创新点。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新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在具体举措中体现创新。一是突出重点领域保护。加强地理标志、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和中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商平台相关各方落实责任,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推广使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合同示范文本和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提高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质量,推进中药技术国际专利申请。完善中药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强国际保护。在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下,做好道地药材标志保护和运用。加强六安茶谷开茶节期间的茶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突出重点领域保护。二是突出特色保护。完善六安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运行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钢铁、光伏制造、高端装备零部件、新型显示、航空装备、5G、燃料电池等行业的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转化项目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助力加快发展。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快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乡土特色产品品牌保护和认定。持续强化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第一批、第二批互认互保产品清单的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监管。积极参与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区域品牌价值评价。三是完善建立中国安徽知识产权保护六安分中心和各县区工作站建设,构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三)关于风险点。落实《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举措,主要存在以下风险:一是因当前国际贸易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知识产权作为经济贸易核心要素,贸易壁垒导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不确定性增高,对于影响重大、疑难或当地无法自行处理的纠纷,在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时可能会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困难的风险。二是六安市基础薄弱。六安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4.7件,位居全省第14位,与全省万人有效发明专利15.4件比差距较大。六安市高价值专利580件,万人有效发明高价值专利1.19件,与全省3.99件差距较大。2020年底六安市有效注册商标41165件,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1319件均位居全省第6位,低于全省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1494件。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奇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经费不足,将会直接产生知识产权保护效果的风险。

(四)关于可操作性。《实施方案》拟定的工作措施,与上级部署相衔接,紧贴我市产业特点和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深化、细化,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确保落地落实。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5136031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市市场监管局5楼512
其他渠道
2510417693@qq.com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已征求37个市直单位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其中12个单位提出27条建议,24个单位无意见,1个单位未反馈。经过研究进行修改完善,其中未采纳9条,部分采纳2条,采纳16条。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1年7月1日 11时32分










文件

文件代市委起草,由市委印发,按照党务公开进行处理。

解读

文件代市委起草,由市委印发,按照党务公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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