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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二次供水费用收费不一 亟待相关部门解决
   发布时间:2008-11-15   来源:大别山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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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彭先生日前反映他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二次供水费用,不知是否合理,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调查。
  彭先生介绍,他的新房在解放路豪门花园小区的一栋小高层的6楼,目前还在装修。但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时,让他额外缴纳了每月35元的二次供水费用。彭先生认为,用于二次供水的变频加压设施属公用设施,应该由开发商承担,且该小区的二次供水费用是从他所住的6楼开始收取,彭先生认为,6楼属于正常供水楼层,不需要进行二次供水,所产生的费用不应由他承担。记者随后到该小区的嘉宜物业管理公司了解情况,据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介绍,小区里小高层用户收取的二次供水费用,实际上是二次供水设备的电机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需要对小高层实施二次加压为6楼以上包括6楼居民提供正常供水。二次加压的费用主要由二次加压所耗的电费、人工工资等几个部分组成,这些费用均由小高层受益居民承担。开发商当时口头表态电机费由开发商承担,但一直没有兑现,所以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这方面相关费用,不管受益每户每月实际用水量多少,要从受益居民中进行分摊收取。
  该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二次供水收费是否合理?我市二次供水到底是怎样收费的?我市二次供水费用有没有统一标准?
  记者在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出台的六价业〔2007〕23号关于规范六安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上规定,除特别约定外,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不包括住宅的电梯和二次供水运行费、中央空调费用,这些费用经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双方约定可另行收取,收取的费用应由所在楼受益的住户合理负担。物业管理企业对需分开收取的公共用电、公共用水等专项费用应当单独计量、由住户合理分摊、并定期公布,不得以提高水、电价格的形式分担费用。但二次供水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额度具体是多少,市物价局到目前并没有相关详细规定。
  记者在市自来水公司了解到,目前自来水公司对用水户只收取基本水费,即1.6元/立方米,不收取各小区因加压供水所产生的二次供水费用,此费用由相关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收取。在徽商小区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小高层收取的物管费和其他多层的价格都是0.35元/平方米,当时开发商承诺免收10年二次供水费用。在皖西路的华安新宇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收取统一的物业管理费0.5元/平方米。在六安大市场二期,物业管理费是0.3元/平方米,每户每年另收20元公共费用。豪门花园小区收取的是受益居民每户35元/月,以解决电机等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各小区收取二次供水费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范畴,相关部门也没有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居民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高层、小高层建筑投入使用,二次供水问题也引起越来越多市民的关注,如何实现合理、透明收费?这是相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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