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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
单位全称 市建委 网站地址 http://www.lajs.gov.cn/
单位地址 六安市政务中心10、11楼 邮政编码 237008
公开电话 3378285 3378289 3378288(传真) Email
职  能 单位成员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1、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建设、村镇规划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事业、建材工业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六安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详细规划的审查工作,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3、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投资估算指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经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会签后发布。
4、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住宅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业管理。拟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和金安区、裕安区建筑工程管理。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招投标、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理。
5、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六安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市、区事权划分,负责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并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雕塑工作;负责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建监察;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供水节水,指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全市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建监察。
6、负责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并指导全市住宅建设;负责全市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管理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及金安区、裕安区房屋产权产籍、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物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7、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
8、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9、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设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建设行业的体制改革。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11、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12、研究拟定推动建材行业发展规划;执行建材产品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建材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墙改和散装水泥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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