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六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内设机构名称 |
主 要 职 能 |
联系电话 |
|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文档、秘书事务、接待联络和信访工作;负责领导交办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汇集和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政务信息;负责宣传报道和简报编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保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
孙祖文 3376003 |
| 法规监察科 |
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国家劳动监督检查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机构的工作受理投诉并组织查处,参与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案件。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负责依法行政的执法监督、普法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宣传、咨询工作。 |
潘浩 337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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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计划与基金监督科 |
组织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监督网络,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管;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中违纪案件;对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进行资格认定,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
李国祥 3376033 |
| 监察室 |
协助纪检组长制定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负责对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党员进行党风纪教育;具体承办对党员和局属单位违纪案件的查处;受理党员、职工的检举、控告、申诉;完成检组长、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
张涛 337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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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与仲裁科 |
制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措施,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办理市属企业和中央、省属驻六安市企业集体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协调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建立和规范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贯彻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政策、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执行,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省、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
郝宏安 3376025 |
| 就业和失业保险科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促进统筹城乡就业的文件和措施,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制定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制定市级就业再就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就地转移就业的措施;按照规定负责境外及港澳台公民来本地就业和介绍出境就业管理及驻外使馆工勤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对全市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失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失业保险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定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的配套方法;研究拟定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和失业保险金稽核办法的配套措施;研究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规则和失业人员疾病、生育和死亡有关待遇政策的实施意见;负责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马萍 3376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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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科 |
拟定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和证书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实施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职业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拟定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能部门的安排和指导,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制定职业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 |
钱广芹 337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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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科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养老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个人帐户确定和基金征缴、管理政策;研究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养老保险市级调剂金征缴、管理、调剂给付办法;审批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承办国家规定由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研究拟定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办法;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管理政策的实施办法;负责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李多云 3376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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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科 |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医疗、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执行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制定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和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市直和部、省驻六安单位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资格审定和年审工作;研究拟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负责职工工伤、职业病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以及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拟定职工因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研究拟定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管理规划;研究拟定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给予办法和标准,拟定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负责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劳动鉴定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廖家华 3376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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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险科 |
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金持平 3376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