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鼓励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形成平等竞争主体,经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广招全国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管理规范的企业来我市投资兴建民营医院,市政府按国家相关政策给予优惠。现将招商引资条件和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市政府已在城区核心地块规划土地50亩,作为我市第一所自建自营民营医院的试点,要求兴办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兴建医院采用自建自营的方式,投资规模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标准不低于二级医院。 二、有民营医院投资管理经验,有专业技术团队。 三、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社会公益性活动,对经济困难患者减免医疗费用、奉献爱心,获得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优先(报名时需带原件和复印件)。 四、市卫生局将组织专家评委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前三名作为候选单位,经考核无误后,由局长办公会投票决定入选单位。入选单位须在宣布入选后10日内向市财政指定账户交付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分别于新建民营医院开工、封顶、竣工各返还三分之一。 五、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10日。报名地点: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4楼六安市卫生局 六、联系人及电话:张洪涛 电话:0564—3379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