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盐龙湖郡夜间施工严重扰民
留言时间:2021-12-25 23:3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450
金安区徽盐龙湖郡工地几乎每天夜间22:00之后还在施工浇灌混凝土,噪音严重扰民,让我们住在对面徽盐龙湖湾的业主正常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拨打12345进行过多次反映投诉,均无果,且12345工作人员说此工地夜间施工是经过环保局备案的,那么请问: 1、如果是偶尔一天两天因为楼层混凝土浇灌需要一次成型,所以延长施工时间到22:00之后,那也可以理解,但如果每天如此,难道每天都是由于施工技术问题,需要浇灌一次成型?每天都夜间施工?? 2、针对工作人员所说的夜间施工是经过环保局备案的,请问考虑到噪音扰民了吗?另外,备案的话,具体施工到22:00之后几点有规定吗?还是一直施工到天亮都可以? 还有,备案时间是从几月几号到几号?为何几乎每天都如此呢?难道备案一次就可以每天如此没有时间限制地一直施工了吗? 3、工作人员说此工地在环保局的备案是经过公示并张贴的,请问在哪里公示张贴的,我们作为离工地最近的对面的小区业主,从来没看到,物业也从来没有通知过这点。 以上问题还请具体回复!!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1-19 16:34
市民您好!您反映徽盐龙湖郡工地几乎每天夜间22时之后仍在施工,噪音扰民。针对投诉人提出的几个问题,我局现答复如下: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施工单位应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二日公告附近居民,并告知所在的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该项目每次夜间施工均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手续,并在周边小区(龙湖郡小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张贴,每次张贴后也采取了拍照留证。如需查看,投诉人可直接到该施工项目部或我局执法大队进行调取查看。)同时也告知了我局。我局执法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施工噪音扰民行为,现场已要求施工方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和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发生;未经批准严禁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因工艺或特殊情况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提前2天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施工前2日公告附近居民。今后,我局将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管力度,每周增加巡查频次,如发现该项目有违规施工行为,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