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7241218375313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反映第三代社保卡升级后无法使用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1-12-08 17:12
来信内容:
市里推广社保卡升级,全省也在升级系统,并于11月8日说全省系统升级完毕,但是在医院还是不能直接使用社保卡。首先是11月8号全省系统升级前,本人多次前往市人民医院检查,直接使用升级后的第三代社保卡,医院窗口说新社保卡不能使用,需要办就诊卡,自己往就诊卡充钱,检查完后用社保卡到窗口结算。11月9日,12月8日本人在裕安区妇幼保健院用社保卡挂号,窗口又说医院的设备还是系统没升级,需要自费挂号,但是医生开的检查单费用可以到窗口用社保卡结算,对此表示很疑惑,为什么医生开的检查单可以用社保卡,挂号就得自费不能用社保卡了?所以,在此请问,医院和药房的系统都没有相关部门监督升级,升级社保卡后又给群众带来更多不便,惠民意义体现在哪?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市医保局
办理时间: 2021-12-14 16:34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与市人社部门确认,本市医院和药店已完成系统使用第三代社保卡的升级。参保群众可以持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直接刷卡就医购药。经与您沟通说明,您表示满意。如您仍有疑问,请联系市医保局,联系电话0564-337610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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