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5244220273943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反映车辆套路贷的相关问题
来信时间: 2021-09-23 15:42
来信内容:
2021年4月7日,我把我的车辆在2017年7月发生的套路贷详细情况(六安市安徽嘉盛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地点:梅山南路)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扫黑办反映。5月7日,裕安区经侦支队打电话给我叫我去谈谈情况。5月8日,我专程赶到裕安区经侦支队,工作人员问了我的情况后说,“这个案子当事人己经判了19年,不能再判了,你是违反合同是合同纠纷,你只有打官司,通过打官司可以把车辆出售多余款以及对方答应你帮你归还的车辆按揭款要回来。”但是我咨询律师,我的车辆被套是典型的套路贷,我手上也无合同,没有办法到法院起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只得求助你们领导。(由于信箱规定不超过1000字,我的车辆被套路贷的祥细情况没有叙述)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裕安区政府
办理时间: 2021-09-28 21:17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嘉盛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敲诈勒索、诈骗一案,裕安分局已办结,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管等11人已被裕安分局移送起诉,裕安区法院已对上述人员作出19年至2年半不等的刑期。您所反映的2017年10月用按揭的车辆抵押向嘉盛公司贷款8万元,3个月因无钱未还本付息,同意嘉盛公司将其车辆转卖,余下的按揭费用由嘉盛公司续付。在此期间,未发现嘉盛公司有拖车实施敲诈的情况,也没有转贷的情形,故不符合套路贷犯罪构成条件。您要求嘉盛公司续付车辆按揭款事宜,建议您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依法维护个人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经侦大队联系,电话:0564-3931930。 沟通联系情况:民警已与市民联系,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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