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涛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年7月30日
摘要:药品是支撑诊疗行为开展、维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基本物质产品,也是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用品。为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群众普遍反映的“药价高、药品贵”等问题,医保部门在2018年成立以后,以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抓手,持续优化药品使用供应和保障体系,国家层面先后开展了4批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157个品种的药品价格大幅降低,最高降幅达到了96%,可以说既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切实降低了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并受到了普遍欢迎。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医保局向各媒体长期以来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们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求,使中选药品在六安落地,让医保改革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药品是支撑诊疗行为开展、维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基本物质产品,也是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用品。为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群众普遍反映的“药价高、药品贵”等问题,医保部门在2018年成立以后,以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抓手,持续优化药品使用供应和保障体系,国家层面先后开展了4批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157个品种的药品价格大幅降低,最高降幅达到了96%,可以说既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切实降低了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并受到了普遍欢迎。
今天,我重点围绕我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基本情况向大家通报如下。
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成效和重要意义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一直以来都是医改的重要课题之一,药价虚高、药品回扣更是其中的难点和痛点。2018年元月,国家医保局成立伊始,针对药品招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即组织四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俗称“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由此拉开了我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大幕。三年间,国家医保局先后组织开展了4个批次的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工作,目前国家正在组织第5批招标采购。那么可能有人要问,为什么以前药品价格那么贵,国家一出面组织,药品价格就能降低那么多?这其中的原因主要就在于集采工作坚持了“以量换价”和“取消了中间环节加价”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国家代表全国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就中选药品的使用总量进行了约定,保证了生产企业能够依据“薄利多销”的原则保证自身利润;另一方面在以往药品流通环节中,由于中间环节“层层加价”,到了医院的使用端,往往价格已经翻了几番,在采取厂家直供的方式以后,药品加价销售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切实解决。因此,实施集中带量采购以后,各方关注的重点环节就从价格端移向了使用落地端,这也就是我们所重点做的工作。目前,除第4批国家集采药品刚于2021年5月9日在我市落地实施以外,前三批共112种国家集采药品在我市落地实施过程中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前三批中选产品平均价格降幅达到54%。从完成量看,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已超额完成前三批(不含第一批次年)约定采购量,中选药品总签约采购量约1.71亿(片/袋/支),按照集采前价格测算,共为患者和医疗机构节约费用约2亿元。随着我市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政策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群众用药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患者用药经济负担不断降低。下面就我市落实前4个批次的药品集采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国家集中带量采购首批中选25个品种于2019年12月27日在我市成功落地,其平均降幅为57.42%,最高降幅达到96.08%。具体来看,第一批降价超过90%的有5种,占全部25个品种的比例为20%。其中,阿托伐他汀钙片降价96.08%,瑞舒伐他汀钙片降价92.05%,恩替卡韦片降价91.25%,利培酮片降价95.67%,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降价92.6%。上述品种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乙肝等慢性病。超过90%的药品价格降幅对降低群众日常的用药经济负担作用尤为明显,以恩替卡韦片为例,某患者一年用量为365片,以往一年购药费用为820元,现在仅需要73元,节省了747元,极大减轻了患者的用药经济负担。完成情况超出预期。从第一批落地到周期结束,全市已完成首年约定采购量的品规达到30个,完成率达到100%。根据安徽省药品监管平台数据显示,我市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品种中,超过300%以上的有15个,其中厄贝沙坦片(75mg)完成量达到 11309%,左乙拉西坦片(250mg)完成量也达到了 2336%。这说明中选药品替代效应作用明显,医院和患者对中选药品的接受程度较高,药企对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及时有力,药品招采机制改革所释放的红利在市场层面反响也超出预期。为使人民群众持续享受国家集采药品带来的福利,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次年约定采购在 2020年12月27日零时起开始执行。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次年约定采购报量3324万片(片/粒/袋/支),比去年增加53%。
(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2020年5月9日,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的32种药品在我市落地,此次落地实施的32个品种药品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广。既涵盖居民常发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也包括肿瘤慢性病等治疗领域。二是降价幅度高。高血压用药坎地沙坦酯(8mg×14片/盒)价格从原来的每盒55.3元降至3.8元,降幅93.13%;口服降糖药阿卡波糖(50mg×30片/盒)价格从原来的每盒61.2元降至5.42元,降幅91.14%;抗肿瘤药醋酸阿比特龙(0.25g×120片/盒)价格从原来的每盒12200元降至3828元,每盒降价8372元,降幅68.62%。三是惠民效果显著。例如进口原研药阿卡波糖片在帮助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纳入第二批集采并落地后每盒只要5.42元,按每月使用3盒计算,现在一个月只用16.26元,每月节省约167.34元,起到了重要的惠民利民效果。从第二批落地到周期结束,全市已完成首年约定采购量,完成率达到100%。我市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品种中,超过300%以上的有22个,其中阿卡波糖(100mg)完成量达到 3635%,头孢拉定(0.25mg)完成量也达到了822%。为使人民群众继续享受国家集采药品带来的福利,国家第二批集采的32个品种次年约定工作2021年5月9日开始执行。
(三)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于2020年11月20日在我市落地执行。此次55个品种89个品规中选药品平均降价为53%,最高降幅达95%。此次中选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肿瘤疾病、精神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品种数量为历次国家集采数量最多的一次,接近前两批集采之和,而且药品价格降幅较大。例如,高血压患者常用的缬沙坦片(包装规格为80mg*28片),原价每盒136.62元,中选价为每盒6.13元,每片仅为0.22元,价格降幅达95%;治疗哮喘患者的孟鲁司特钠颗粒(包装规格为0.5g:4mg7袋/盒)原价47.43元,中选价每盒11.43元,每片仅为1.63元,价格降幅为75.9%;抗肿瘤药卡培他滨片(包装规格为0.5g*12片),原价每盒97.13元,中选价每盒40.55元,每片仅为3.38元,价格降幅达58.25%。目前第三批安徽省中选药品共70个品规,目前已经完成56个品规。
(四)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2021年5月9日,我市正式落地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共45个品种药品,药品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群众可用的便宜药品种类进一步增加。例如,治疗过敏性鼻炎的药物氯雷他定片,5月9日后每盒(10mg/12片)价格将从24元下降到8.4元,降幅达到65%;治疗神经痛药物的加巴喷丁胶囊,每盒(0.1g/50粒)价格从27.56元下降到6元,降幅达到78%。
二、主要工作举措
在落实国家集采药品落地过程中,市医保局始终坚持“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提前谋划、保证质量的工作节奏,敢担当、善作为,采取切实的工作举措,高效完成了约定采购量申报、药品配送使用管理、基金预付保障、药品目录及时维护、社会宣传等配套改革措施,确保了改革成果真正惠及老区参保群众。
(一)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一是指导精准报量。将经国家联采办确认的首年约定采购量逐级分解到各县区、各级医疗机构,其中基层医疗机构的首年约定采购量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分解确认。组织、指导、监督各级医疗机构和中选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完成采购周期内的采购任务。二是监测采购情况。将中选药品、非中选药品及可替代品种的采购情况均纳入监测范围,按月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情况进行及时通报。明确在采购周期内,中选药品采购量与非中选药品采购量比例,对于中选药品采购量、及采购比例,做到实时提醒,并对可替代品种的采购变化情况进行跟踪,严格杜绝线下采购的行为。
(二)加强采购使用过程管理。
一是完善药品使用供应保障办法。与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建立完善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机制,明确要求中选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也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一品两规、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二是规范中选药品临床使用行为。明确医疗机构医务管理科室为临床使用的责任部门,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优化用药结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加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监测,严格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对医师和药师的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三是完善激励奖励办法。实行医保基金预付政策,由医保经办机构结合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实行资金预付,并对在试点采购周期内按要求完成采购量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因其使用中选药品减少医保支出而调降该医疗机构医保总控指标。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生使用中选药品的意愿和积极性。四是细化监督约束手段和办法。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医保支付费用考核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管理规程,对采购任务、违约责任及时处理方式予以明确。对于没有按要求完成采购量的公立医疗机构,相应扣减该医疗机构的年度门诊、住院医保结算额度,并对当年度医保考核结果予以一票否决,当年度质量保证金不予支付。
(三)不断提升集采政策社会知晓度。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国家创新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机制的
惠民新政策,全面、准确对社会宣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成效的工作尤为重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从降低药品价格挤压药价水分,减轻患者负担等角度,正面引导社会奥论对此项工作的顺利落地具有重大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是组织市级媒体主流媒体及时跟踪报道,以及影响力大、传播范围广的主流官方门户网站,集中刊播相关报道,让药品改革新政家喻户晓,有效实现促改革有实效的宣传目标。二是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宣传解释要求医疗机构在院内发放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重点做好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加强患者使用中选药品解释说明工作。三是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在保障中选药品用量的前提下,应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非中选药品,不得强硬使用中选药品,不搞”一刀切”,从而兼顾部分患者对于非中选药品的需求,从而保障集采工作得到更多参保群众的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平台集中采购工作,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督导医疗机构强化药品、平台采购管理、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和入库,严禁平台之外违规采购。
二是做好配合协同。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按要求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协同等配套政策衔接;医疗机构要按协议要求完成约定采购量、及时结清货款、“零差率”销售等。
三是激励约束并重。积极推进集采激励政策落地见效,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对落实集采政策不力的单位,通过年度目标考核、通报等进行约束;对未完成保量任务、未按规定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在医保总额指标、医保定点资格、集采激励等考核中予以惩戒。
四是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策解读和培训,做好临床使用药品的解释引导。
最后,衷心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对六安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注、宣传、督促我们的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
答记者问:
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分几批次、多少个品种在我市落地?
2019年12月27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首批中选25个品种在我市成功落地并超额完成。2020年12月27日第一批次年约定采购量落地执行,2020年5月9日,第二批32个品种开始实施。2020年11月20日,第三批55个品种接续落地。2021年5月9日第四批45个品种和第二批次年约定采购量同时在我市开始执行。目前共四批次157个品种在我市落地,平均降幅约53%,最高降幅约96%。国家集采药品在我市落地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反响和明显成效。群众负担明显降低。
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涉及哪些疾病的治疗领域。
答:第一批:涉及治疗高血压、乙肝等疾病;第二批:涉及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疾病;第三批:涉及治疗抗感染、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肿瘤疾病等疾病;第四批:涉及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
三、在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市医保局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答: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医保部门要督导医疗机构强化药品、平台采购管理、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和入库,严禁平台之外违规采购。二是激励约束并重,积极推进集采激励政策落地见效,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对落实集采政策不力的单位,通过年度目标考核、通报等进行约束;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四是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准备工作,此次中选61种药品,平均降价56%。这些集采药品包含
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预计10月份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