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与开发商结合欺骗消费者
留言时间:2021-04-29 14:2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296
自然资源局 本人4月16日因不满以前自然资源局给的回复,再提出投诉,自然资源局不回复,且把投诉删除。现再投诉。 3月23日联系了你们工作人员你,给与答复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核实合格证、房产测绘报告中均有楼房层数信息,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合法、有效的证件进行登记,有依有据合法。”“楼层的事由规划部门依法合理调整,房屋结构以事实为准,该是什么就是什么结构,以国家标准为准。”现在就奇了怪,开发商的回复是按规定来备案的。住建局说备案是按自然资源局的文件规定来的。你们局能给我合理合法解释吗?(以下是4月16日提交的内容,请你们再受理) 住建局明确你局当时的规划就是1楼,他们是按照你局规划办理的合同备案。我反复投诉,你局一直在敷衍我,并且口头催我把不动产证寄回去,你们该规划。你们究竟要改几次规划?该规划有合理的条件与程序吗?现在,我希望你们给我书面的答复,合理解释为什么第一次规划是一楼,什么时候更改为负一楼。连住建局都不知道? 希望你局及时给我书面材料。我已经提出了一个多月都没得到的材料: 1.工程规划许可证,2.工程规划验收证,3.商铺预售许可证,4.合同备案时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备案查验结果、合同备案实地查看结论。5.规划变更记录。6.规划变更后公示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42号,邮箱:764606892@QQ.COM
回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发表于:2021-05-07 11:21
网友您好: 金太阳国际汽车城21(H1)栋预售许可证为20110475,许可类型:预售(期房);项目名称:金太阳国际汽车城;坐落位置:六安经济开发区经六路8号;售房单位:六安金太阳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用途性质 商业营业用房, 其他;预(销)售总建筑面积:36450.62㎡;发证机关: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日期:2011/11/18。 问题4:经核查备案信息,金太阳国际汽车城21栋1108号于2014年8月19日完成备案登记,设计用途:商业性营业用房,建筑面积139.19㎡,套内面积134.48㎡。所在层次:1层。 上述相关房产信息已在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您可登陆查询。 如您仍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发展中心联系(联系方式0564-3933737)) 您所反映房屋备案合同与不动产登记证信息不符的问题,经核查六安金太阳置业有限公司在312国道以南、杭淠干渠以西开发建设的金太阳国际汽车城H1#楼相关规划资料,您所反映的1108室位于该栋楼规划图纸负一层。住建局回复“合同备案时该室规划为一楼”与我局行政许可规划资料不符,请您再次与住建局联系。另您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已发送于您的电子邮箱。感谢您对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