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兰溪交房违约
留言时间:2021-04-15 16:3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67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本人于2017年6月份在金安区三十铺兴茂悠然蓝溪水韵东方小区购买30栋2001住房一套,合同上应该在2019年12月30日交房的,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延期近460多天仍未交房,4月4日我已将退房申请书交于售楼部(合同规定收到申请书15内退回买房款)。至今任没有人联系我处理此事。希望市领导能给予联系解决,维护我们人民群众的权益,我们属于社会的低层人员只能求助于市领导了,希望市领导能给予重视解决我们的困扰,谢谢?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4-22 11:09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兴茂水韵东方”项目30#楼延期交房问题情况属实,目前该栋楼在区住建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本单要求该项目开发企业安徽茂祥置业有限公司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退房退款问题。企业反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月22日,我单位工作人员再次与来电人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已建议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七条约定,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515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