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六安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人: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 刚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要:“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纲要》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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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纲要》各项工作任务。

    一、我市贯彻《纲要》及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情况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2017年10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对《纲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为确保《纲要》各项任务在我市得到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围绕《纲要》中所列8大类152项具体任务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通过自查,总体情况是:我市各级各部门在推动《纲要》落实上,思想重视,制度完善,推动工作落实措施有力,各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认识统一,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推进有序,政府工作全面纳入了法治化轨道。

二、推进《纲要》落实及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

(一)聚焦履职尽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是建立健全清单制度,清除权力寻租空间。推行市县两级政府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并实现动态管理。经多轮动态调整,市级政府保留行政权力1941项,市级涉企收费清单总数由建立时114项下降到57项,减少50%,用权力“瘦身”为企业“松绑”。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二是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健全市场主体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在起草涉企规范性文件时,及时征求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构建“双告知、双反馈、双随机、双公示”的“四双”监管体系;逐项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强化日常监管,采取放开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成立六安市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团、“市律协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六安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等,深入237家企业,宣讲《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法规政策;结合“四送一服”“千名行长进万企”等9个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设法律政策讲座、培训班55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收办企业反映的各类涉法问题与诉求342个。成立“法治体检工作组”,实地走访民营企业家132人,撰写法治体检报告31份,梳理法律风险点86个,提出意见建议106条。实施“互联网+法治”涉企普法宣传行动,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在两微平台开设“涉企以案释法展播”专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办结时限2.76个工作日,申请材料2.76件,办理环节2个;企业开办实现“一天、一趟、一网”办结,实施“多证合一”,多证合一目录规范至56个;在全省领先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市本级取消申请材料5005项,总计取消比例达62.46%;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为企业群众“松绑减负”。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建成覆盖城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65个,年咨询业务数量3.3万余件,办理业务数量1.5万余件。开通法网店铺253家,发布产品1394件,受理网上预约2095件。率先在全省建立首个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全省首个驻公证机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

四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打造智慧政务新模式。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提供各类政务服务149358项,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结率99%以上。7×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正式投入使用,首批梳理上线涉及税务、人社、市场监管等14个部门共99项服务事项,市本级政务服务办理事项实现“全天候”不打烊。确保“最多跑一次”,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9.56%,公共服务事项1日办结率93.05%。提高事项全程网办率,2019年共完成推广市级试点“全程网办”事项632项,“办好一件事”56项。试点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共梳理30项法人事项、21项个人事项并及时推广至县区级。

   (二)聚焦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决策能力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出台《六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六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等,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行重大事项决策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

二是切实增强决策的执行力。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三查三单”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建立了联络员制度、通报制度、公示制度和约谈制度。坚持并不断完善市政府负责同志重点工作月清单制度,清单完成情况按月网上公布,接受监督点评。坚持领导干部“带着干、教着干、盯着干”,脱虚向实、改进作风、一级抓一级,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组建了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审核疑难复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立法、市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和行政复议案件论证会等方面,灵活运用定向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

(三)聚焦提升制度质效,立法制规取得新成效

一是健全立法机制,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市委全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报告上年度立法工作情况。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全面规范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和审议机制,进一步夯实了立法工作的制度基础。在实体法的制定过程中,更加注重回应社会关切,体现六安特色。及时出台《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从立法层面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制定《六安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全面禁止市区燃放烟花爆竹,我市的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制定《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时回应小区内毁绿种菜、餐饮油烟排放、停车秩序混乱、飞线充电等热点问题。《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以来,持续聚焦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六安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制度建设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要求,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主体,并督促贯彻落实,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近年来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依法履行了报备手续,没有被确认违法或责令改正的情形。

三是清理陈规旧章,释放改革创新活力。先后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民营经济发展、涉及民法典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2018年我市集中力量,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646件市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宣布失效、废止各类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212件,确保了制度建设与改革发展实践与时俱进。2019年,市委办对现行有效的47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启动了新一轮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正在对2018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93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四)聚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取得新进展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发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整合有关领域职责和队伍,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域执法体制改革。2020年8月,省正式批复同意市政府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破解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难题,有效提高执法效率。探索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金寨县积极探索,在全省率先采取综合委托形式,将县直单位136项行政执法权限委托给乡镇集中行使,全县192名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

二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通知》,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印发督查检查《通知》,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的重要内容。

三是切实加强行刑有机衔接。市委政法委认真履行协调职责,协调统一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中血液酒精含量鉴定适用标准,保障精准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检察机关与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打击金融犯罪协作配合机制相关意见。检察机关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培训会,建立两法衔接平台、职能办案辅助系统,规范信息共享,案件移送。

   (五)聚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理呈现新气象

一是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体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并指导督促县区建立了行政调解体制和机制,推动行政调解向乡镇延伸,实现了市以下各级政府行政调解工作全覆盖。印发了《构建六安市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六安市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六安市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诉与非诉相互衔接配合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互为补充的优势,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和作用。近三年来,全市复议机关累计接待当事人6000余人次,解答各类咨询问题上万个,大量矛盾纠纷调处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受理各类复议申请752件,通过调解、和解结案的达到35.6%,大量行政纠纷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2019年以来组织复议案卷评查2次,抽查卷宗58本。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房屋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培训,200余人次参加培训。今年7月,我市被司法部确定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系点,组织对全市行政复议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分析,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期准备。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推行“阳光信访”。2015年1月,我市“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把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等纳入网上流转,依法依规解决群众诉求,五年来,全市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99.56%,综合办结率99.5%。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安排律师参与接访和包案化解工作,积极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切实提高领导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用力。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能力培训、指导和考核监督,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法治人才队伍业务培训力度。二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巩固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三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法规规章清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在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增强透明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打破各类“隐性门槛”。坚决纠正违法违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四是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并对工作质量、服务效能进行考核评价。五是科学编制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按照中央、省要求,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六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四梁八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