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起,全国妇联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开始实施,要求公安机关应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规定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并按照《“110”接处警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进行及时处理。然而《意见》实施已有一个多月,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时,我市110出警时却面临着“有法可依,立案较难”的尴尬局面,家庭暴力110接警热线也是频频“遇冷”。
接警遭遇证据“瓶颈”
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去年起,110指挥中心仅在城区范围内,就已经接受60多起家庭暴力事件,加上县区派出所的接警,我市家庭暴力的总体形势并不乐观。但多数家庭暴力事件,都因失去当事人举证不能立案,公安机关无法处理而结束,家庭暴力事件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
今年9月份实施《意见》以来,对家庭暴力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接警家庭暴力事件的数量较往年有所下降,9月份以来只接警4起。但每次在出勤警察赶赴现场后,往往会因为遭受暴力的女性临时退缩,加之施暴者未构成伤害,不能立为治安事件,最终也只能进行道德上的劝止,而没有更为有效的处理方案。这很容易导致警察前脚走,家庭暴力又重演的现象。现在110对家庭暴力接警虽然有法可依,但却面临着证据不足无法立案的“瓶颈”。
家庭暴力并非“家务事”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市民都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会影响夫妻家人间的情感,严重破坏家庭的和谐。同时,很多市民也认为家庭暴力纯属私事、家务事,外人不好介入解决。
在城区一家律师事务所,殷坪律师认为,家庭暴力除了对家庭的严重影响外,还是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受害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会产生扭曲的心态,可能会偏激地处理一些问题,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而在家庭暴力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多半因失去父母的爱护和教育,容易产生自卑内向的心理,违法犯罪率会有所提高。所以,从这个层面上,家庭暴力并非“家务事”。
市妇联主席魏武也表示,《意见》实施以后,今年关于家庭暴力来信来访的人数明显减少。虽然家庭暴力事件主要由公安机关110反家庭暴力中心处理,但妇联也起协调的作用,给受害者一些咨询指导,同时在源头上做一些宣传工作,指导受害者如何处理。从目前的情况看,家庭关系不和谐,男性的男权思想比较严重,女性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以及因外遇、经济状况和家庭琐事等因素都会引发家庭暴力。
对于如何有效制止家庭暴力,魏武表示,一方面,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要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真情可以感化恶丈夫”等世俗观念,在遭受家庭暴力时要及时报警,并向警方提供有效的证据,给施暴方以惩戒。另一方面,家庭成员间要经常相互沟通交流,在遇到问题时要相互谅解,互相给对方一定的个人生活空间,才能有效地杜绝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